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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执行案件36.7万件,执行金额653.87亿元
1。综合管理的整体格局不断完善
199湖南法院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承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实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2。标准化专项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
共办理工程机械行业案件4184件,总金额12.87亿元。为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共立案19200件,涉案金额71.93亿元。规范制度化“集中审理和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结案7482件,上缴2.32亿元。依法解决了15200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三支”及其他劳动报酬索赔案件,总金额达到4.45亿元。加大对恶势力的刑事财产处罚力度,落实3.24亿元。
3、实施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从行政指挥中心发出了19份通知,执行了2071项监督命令,并调查和处理了32名在执行领域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警察。
4、实施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深化网上司法拍卖。今年,省级法院共进行了17800次网上拍卖,成交额123.6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了3.44亿元的佣金。
5。背信罪处罚的规范化强制措施的执行依法适用。省级法院已拘留8221人,罚款1802人,限制消费17.5万人,限制出境51人,并起诉125人拒绝犯罪。限制2365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主管6096次;895个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其他候选单位被检查为不诚实。自今年年初以来,省级法院公布了62000条不诚实执法人员名单,近三分之一的不诚实执法人员在纪律压力下自愿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主要措施
1
凝聚力量推进综合治理难落实
完善实施联动和联合信用处罚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破解实施难点、全方位建设实施工作长效机制
2
改革创新,推行团队办案模式
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改革,实现了高管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型、多头粗放型向平台密集型的转变。
3
整合团队,打造现代化实施铁军
突出行政团队的政治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廉洁、负责的行政团队严格执行执行警官比例,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实施专业培训,实施团队管理,完善执行警察职业保障机制
4
加强宣传,为实施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在长株潭两地推出了“全媒体直播”法庭案件,邀请NPC代表和CPPCC委员全程监督,有3000多万网民观看。
下一步计划
加快实施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立法、审判和执行方面的协调与合作,鼓励和兑现惩治失信行为的承诺,努力开创“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实施新局面。完善下级监督和分级分时监督工作机制,实现“案件、人员、事项”的全面细致管理
突击设防阵地“六大类”案件,加强执行清理落实
积压案件1件,加大执行黑恶势力刑事判决涉及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
2、加强执行职务犯罪刑事判决的财产部分
3、继续开展涉及民生案件的专项执法行动;
4、继续开展与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有关的专项执法活动;
5、加强对涉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私营企业债务案件的落实;
6、深入发展工程机械行业实施专项实施案例
强化“三个”抓手,进一步规范管理实施工作,
继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施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案一号”案件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两检”制度要求,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典型案件
01工程机械行业特殊执行典型案件
基本案件
由石牟某等人执行租用湖南洪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吊车,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宁乡市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石某等向湖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70万元以上。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经过多次催促,湖南洪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向宁乡市法院申请扣押、处分被执行人的起重设备。
由于标的位于河北省易县洁净型煤良港配送站,标的涉及多项债务纠纷。宁乡市法院执行警察多次对标的物进行扣押,但因各种原因执行失败。在执行过程中,标的物也遭遇到了外人的暴力抢劫和妨碍执行,使得标的物在其他地方难以执行。宁乡市法院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指挥平台及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省高级法院通过行政指挥平台向河北高级法院发出了执行事项援助请求。河北省高级法院非常重视,要求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易县法院协助执行。两省三级法院经过多次讨论,制定了详细的联合实施计划。6月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易县法院和宁乡市人民法院与三级六个法院开展了联合行动。13名湖南法警和30名河北法警以及10名特警参加了上午6点的行动到达行刑现场后,警察迅速在现场设置了两层警戒线,疏导周围群众,清除现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行刑区,确保行刑现场秩序。在成功控制主题之后,由外部人员安装在起重机上的全球定位系统定位装置被移除。通过对设备的检查,发现起重机的电路系统是由外来人员改造的,经过技术人员近8个小时的紧急维修,维修成功。最后,在两省法院的警察护送下,起重机被顺利运送到指定的拘留地点。
在涉及工程机械行业的执行案件中,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的典型含义往往分散在全国各地为确保工程机械行业实施案例取得有效效果,有必要做好异地协助实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了快速反应和协调的功能,在不同地方协助执行。行政法院通过这一平台迅速将不同地方的法院联系起来,在许多地方开展协调执行。这体现了国家法院在协同联合作战中的强大战斗力和威慑力,有效保护了工程机械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工程机械行业的健康发展。
02金融债权执行典型案例
基本案例
2年7月017日,鲍某向湖南省荆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130万元的《借款申请书》,条件是其妻子吴某因木材经营资金不足,已知情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包谋红、明谋、包谋德、牟阳保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17年9月,经湖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与当事人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向鲍某发放贷款130万元借款后,鲍某因未按计划还款而被起诉。经审理,法院裁定鲍某等人应履行还款义务或连带保证责任,但鲍某等人未按期履行。湖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荆州县法院执行局立案后,立即通过网络进行财产调查和控制,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与此同时,它进行线下传统查询,以找出他的财产,如房地产,保险,金融产品,住房公积金等。并发现案件中被处决的人包括NPC代表、政府官员、企业和机构的雇员,并立即对他进行了面谈。告知他们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可能会导致他们因违反承诺、限制“高消费”、罚款和司法拘留以及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决等刑事责任而被列入“黑名单”。在法院的强大压力下,债务人清偿了该案所欠的全部130万元贷款,从而完成了该案的执行。
的典型含义近年来,金融执法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金融执法案件是人民法院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切入点。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并实施了多项政策。加强对公职人员、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的执行力度,形成清理和收缴金融案件不良贷款的良好局面,有效惩治失信行为,净化社会信用环境。自1992,009年以来,被告人、肖某、胡某等人在冷水滩、东安等地多次犯下吸毒、开赌场、放高利贷、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成为当地颇具势力的恶势力。2012年9月黑社会组织成立后,该集团为了不作恶、不压迫群众、不伤害一方,进行了大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个类似黑手党的组织还破坏了基层的大选,多次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方式干预民间纠纷,并利用非法利益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个人作为该组织的“保护伞”,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胡某等人犯有欺诈、运输、贩毒、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挑衅、保险诈骗、非法采矿、非法持有弹药等罪行。经一审、二审,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6日依法裁定:46名被告人刘谋、肖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诈骗、强迫交易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25年。39名被告人、肖某被追加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并对钱某、某等作出赔偿的民事判决。
刑事判决生效后,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刑事分院于2019年9月将执行财产刑及附带民事部分移交执行委员会。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调查和控制系统对涉案人员的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扣押、冻结和扣押。在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下,被执行人缴纳的罚款将立即处理,查封、扣押的财产将依法处理,23.05万元将全额分配给执行人,并给予民事赔偿。
的典型含义是
。这个案子牵涉到很多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通过提前与公安、检察等单位协调,行政法院将与院内执行、刑事审判、立案等部门充分协调,加大执法力度,迅速立案、执行、结案,彻底、彻底、干净地“断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地。2019年4月16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
04典型职务犯罪刑事审判财产部分执行案
基础案
白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刑事财产执行案,依据第14号刑事判决书执行,由本院刑事司法部门移送执行。转账金额为2909128.29元,系白受贿犯罪所得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向刑事法院发出了“请求函”,要求查明白应追回的犯罪所得的具体下落和相应数额。它询问了白的情况,并在案卷中查找了关于白犯罪所得下落的证据。经查,白的犯罪所得尚未在张某某、张家界某贸易有限公司、聂某某等第三人处追缴。作为回应,法院作出了收回这笔钱的强制执行裁决。同时向第三方张牟某、张家界贸易有限公司、聂牟某发出追偿通知。法院询问了第三方,并命令他们在恢复过程中予以合作。同时,它采取措施调查和控制财产。通过对第三人银行存款的强制扣款和第三人张某的主动支付,白受贿犯罪所得2909128.29元全部追回上缴国库,执行完毕结案。
的典型含义
在职务犯罪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部分执行的情况下,它经常作为执行的依据出现在刑事判决中。被执行人的犯罪赃款下落不明,执行部门不能根据刑事判决作出判决并直接追回。本案中,执行部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协调运行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第三人收受、持有的犯罪所得主动查明并采取执行措施,裁定予以追缴执行,并及时上缴国库,有效打击职务犯罪,震慑腐败分子。
05典型民生案例实施
基本案例
申请人李牟某是被申请人农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县袁枚村三期J区项目的瓦工2017年11月19日,申请人在竖井中凿混凝土时,被从项目19层电梯竖井掉落的砖块砸伤。事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被认定为10级伤残。事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就相关费用的支付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申请人李某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9年1月17日,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二审判决,被执行人仍欠申请人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津贴共计117,627元。2019年7月11日,申请人申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根据《长乐人中安字第1241号裁定》强制执行,该裁定已生效。
执行立案后,天心区法院首次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通过法院的网络控制系统,它查询了他名下的财产,并两次冻结和从银行账户中扣除了117,627元以被执行人的名义仅在20天内,案件就成功结案。
典型含义
这个案例是一个典型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执行法院使用调查和控制系统来支持工人迅速维护他们的权利。近年来,我省法院积极开展农民工生活案件集中执行工作,重点解决了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赔偿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这些案件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同时兼顾了其他民生案件。充分发挥网络防控体系优势,提高执行率,加快办案速度,拓宽实施救助的途径,落实公共措施,构建民生案件执行中“收案、立案、执行、兑现”优先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