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市人民法院
年8月29日上午,“河南十亿商人谋杀案”由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界首开庭审理被告人杨志才、王被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大约下午2点15分,法官宣布审判结束。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法院将案件报告给法院的司法委员会审议,并在不同的日期作出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参加了听证会。被告杨志才在法庭上完全收回了供词,称供词是在公安机关威胁要对他进行指导后由他自己编造的。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和被告王是杀害梅丽尔的。被告人王在法庭上认罪悔罪。
公诉人认为,杨志才关于受到威胁和引诱的供述没有事实根据。在第二次被捕后,杨志才作出了有罪的声明,这自然在整个审讯的视频中得到体现。另一名被告王·确认了这一有罪陈述。
在法院,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受害人家属130万元。受害人家属同意与王进行庭外调解。他们不愿意调解杨志才的庭审态度。
试验场
杨志才完全翻供,否认杀害
的事实上午9点52分,在两名法警的护送下,杨志才坐在被告席上自2018年10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再次被界首市公安局拘留以来,这位河南省信阳市著名的“亿万富翁”已被拘留了323天。
在杨志才面前,比之前在信阳金霞美容诊所的官方网站上稍显苍老,他的头发已经花白根据起诉书,杨志才196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博士,安徽省临泉县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志才于1999年3月11日经法律审查,以吸食毒品为由,要求刘将被害人李梅带至临泉,并于1999年3月11日集合被告人王在临泉县串谋杀害李梅。当晚,杨志才、王在界首市砖镇行政村沟以东诱骗李梅前往界首催款。在通往任晓斋的南北路上的麦秸堆附近,王从后面用一根事先准备好的钢管打了梅丽尔的头。杨志才拿起钢管,打了梅丽尔几下头。然后他用一根绳子把梅丽尔拉到陈皇沟西侧的麦田,逃离现场。尸体检查后,死者被一个沉重的钝器击中,头部撕裂,死亡。2018年10月10日,被告杨志才在临泉县金霞整形医院北侧被抓获。被告人王在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杨志才、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他们应该被追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犯罪时不满18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法庭,当法官询问被告杨志才是否对控方的指控有异议时,杨志才立即表示“反对”。他所有的供词都是他自己捏造的,是在公安机关的威胁和指导下捏造的。他没有去临泉,没有去界首,也没有杀死梅里,”至于刘向公安机关报案,他要求500万元被驳回。
被告人王对该指控无异议,称杨志当天第一个去界首,车辆为三轮车。他记不清楚犯罪地点。王声称他从背后敲了梅里三次。”她哭着喊着,杨志才又用钢管打了梅丽一顿。梅里说不要打架,并杀了另一个人。我吓坏了。”之后,他们脱下梅丽尔的衣服,把尸体抬到沟的另一边。
但是,王说,他不记得原告指控勒迈里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的那个案子,“杨志才把绳子拿出来了”王还说,事件发生后,杨志才把他经营的小门诊交给他照顾。
检察官
被告称威胁诱惑没有证据支持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两名被告在犯罪时使用的绳索、泥土、稻草和从现场提取的其他物证;两名被告的陈述和界限;证人刘、、沈、等的证言;物证检验报告和物证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现场检查鉴定记录
杨志才的辩护人说,杨志才没有犯罪的正当动机,外人的证言不可靠,送检的秸秆和泥土来源不明。他认为,土壤中血液检测到的与梅丽尔父母和孩子有很大关联的脱氧核糖核酸的检测结果是不真实的、非法的和不相关的。
↓梅丽尔的父母
与此同时,辩护人质疑为什么检方在2013年10月21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起诉,并在五年后从犯罪现场的稻草和泥土中提取了DNA。
的检察官说,2018年提交检查的物证都是警方在案发第二天在现场提取的,包括纽扣、血淋淋的稻草和从2号斜坡提取的泥土。没有问题,材料也没有被污染。审判还邀请了安徽省公安局的专家对此进行解释。
的公诉人还说,两名被告在犯罪工具的钢管上使用了一个螺旋帽,这符合尸体解剖结构的特点,即死者遭受了严重的钝器重击,形成颅骨撕裂而死亡。
公诉机关称,杨志才和王在2012年均作出了入罪陈述,2018年再次被捕时也作出了相同的入罪陈述。杨志才受过大学教育,应该知道做出有罪陈述的法律后果。“第一份供词没有记录和录像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通过酷刑逼供。第二次逮捕后发表的声明得到了无锡看守所所长王的证实。审讯期间,他的有罪陈述是自然的,没有任何威胁或引诱。杨志才说,这种威胁或利诱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建议法院依法对他进行处罚。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他被捕后,有几份关于杀人动机的声明,混淆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向受害者的家人道歉或赔偿。他无意在法庭上认罪或忏悔。他强烈建议死刑。
被告杨志才的辩护人说,杨志才没有犯罪动机,被害人李梅和杨志才没有深仇大恨。他们的供词在多次犯罪的动机上不一致。没有证据表明被告在犯罪现场,他们不认罪。
被告人王的辩护人说,王犯罪时年仅16岁,具有良好的认罪悔改的态度,建议法院在10年内予以处罚。
被告陈述期间,杨志才坚持自己无罪。案发时他正在Xi学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和王是杀了李梅。王的有罪陈述是虚假的。王在法庭上认罪,并供认了罪行。
原告律师
杨志才据理力争苍
此外,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受害人家属130万元。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庭外调解。受害者家属表示不同意与杨志才调解,同意与王调解。
199年2月15日下午,法官宣布审判结束。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法院将判决报告给法院的司法委员会审议,然后在不同的一天作出决定。审判后,红星新闻见到了杨志才的儿子杨涛,杨涛拒绝接受采访。根据天空调查的数据,杨涛现在是信阳金霞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告律师、河南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天的庭审主要集中在杨志才是否犯罪上。“杨志才在法庭上收回了他的供词,否认了他之前的所有陈述,并确认了现场,声称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威胁和引诱,但这只是他的个人陈述,没有证据证实这一点。”
郭伟说,公诉机关问了被告人杨志才一个问题。首先,他是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并且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在他第一次被释放后,他应该学会理解认罪的后果,并知道故意杀人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但他在第二次被捕后仍然供认不讳,并应排除警察威胁诱导的可能性。”
“杨志伟在今天的审判中完全否定了这条证据,他的理由很苍白郭伟认为,公诉机关可以在法庭上承认有罪证据。
关于王对的忏悔和悔悟,郭伟认为是为了祈求被害人一方的原谅,以达到从宽处理的效果。
红星新闻记者李文涛发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