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国有资产审批环节长、管理文件多等问题,困扰了很多员工。10月11日,科技成果转化迎来重要政策突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授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
这次改革有哪些具体的新措施?如何在增加授权的同时确保有效监管?员工如何评价新政策?《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官员和业内人士。
相关国有资产管理事项不再需要审批和备案
。据了解,此前,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充分授予独立的管理权限,从而提高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但是,一些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报告说,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股权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国有股权和外商投资的转让,需要按照权限逐级上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产权登记需要上报财政部办理,环节长。二是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对分散,不利于全面把握和理解实施,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因此,《通知》在原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下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疏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两项措施——
首先是加强授权根据原规定,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转让、无偿转让或对外投资,需按权限逐级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备案。设立企业投资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应当逐级上报财政部。为了缩短管理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通知授权中央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处理上述以前由财政部管理的事项。
2是对现行法规的整合现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涉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环节的管理规定。为使科研人员能够通过文件全面掌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本通知整合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和收益管理规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面,中央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或定价,无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批准或备案。在资产评估方面,科技成果投资的转让、许可或定价由单位自主决定。在收入管理方面,科技成果转化的所有收入由单位保留,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彭对记者说:“加强授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探索。这与科研机构自主权下放改革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单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新出台的文件与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改革相配套,能够有效保障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的落实。“
”通知还优化了评估管理,明确了收益归属:中央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科技成果时,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协议定价的,应当在单位内公布科技成果名称和交易价格。中央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留在本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不得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奖励和奖励在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如何监督
等措施实施后,增加授权,让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授权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实现管理与监管相结合,通知明确了财政部、主管部门、中央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各自的监管职责。”“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政部将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督促发现问题改进,实现有效监管二是明确中央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这就要求通过科技成果的定价和投资,加强对国有股权形成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管约束。三是要求中央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和接受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串通作弊、暗箱操作等低成本国有资产处置。
为促进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把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创新作为重要职责,贯彻授权精神,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实际需要,制定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开发创新,探索符合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模式。
的实际行动受到业界的好评。
199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技术转移联盟秘书长陈百强告诉记者:“以前,国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经破解了一系列障碍,如使用权、处置权、受益权的下放等。,并通过修订改革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了良好的政策体系。该文件在结合国有技术资产属性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主要是技术入股后股权转让、自由转让、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权下放。事实上,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国有技术资产全过程管理体系。这将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别是通过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创科总部是一家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孵化器。目前,已孵化出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在内的400多个科技项目创科总部合伙人陈荣根告诉记者:“科技成果转化有其特殊性。复杂的审批流程不仅是一个效率问题,也影响到参与转型的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减少和优化流程,将权力下放到高校,可以极大地提高转化效率和未来成果管理的便利性,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科技大学分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科技大学开拓新材料领域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该公司总经理刘亚东表示:“新出台的文件对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实施需要解决许多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无疑是整个成果转化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是具有基础性作用的制度保障。”
刘亚东说:“加强授权和简化管理程序为高校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模式创新开辟了空间。明晰的收入分配为高校系统推进科技成果在整个链条中的转化提供了创新动力。在增加授权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高校内部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组合拳无疑将为未来科技成果的转化注入“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