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应该学会对不同地方的社会保障支付说“不”

上海某连锁餐饮公司与本市某劳务派遣公司于2011年9月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由于其他省市的法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低于上海,为了降低公司的劳动成本,派遣公司和餐饮公司同意在派遣公司的外国分公司注册地s市缴纳部分员工社会保险两个月后,该公司的一名员工说,他在工作时滑倒,扭伤了脚踝。

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公司要求在S市进行工伤鉴定,并承诺承担前往S市的所有费用。纪某很是不解。他在上海工作。他为什么要去s市进行工伤鉴定?与此同时,该公司的一些雇员在查询他们的社会保障支付记录时发现,他们最近几个月没有任何支付记录。公司明确地从他们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了个人付款。那么钱去哪里了?人们会想到工伤评估,并认为公司对他们隐瞒了什么,所以他们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声明。公司拿出《送公司到S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向员工解释说,既然现在每个人的社会保障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在S市支付,最终都可以统一支付,对每个人都没有影响。

餐饮公司和调度公司乍一看也有一些原因。

在《中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虽然我国实行了多年的各种社会保险制度,但各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不相同,当然也不可能相互联系。此外,该国没有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对此进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不同地区工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给了一些雇主利用这一机会。为了使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能够继续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积累的权利,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这对大多数工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但是,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不一致,这就使得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所不同,尤其是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方面由于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保障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相对低于沿海发达地区。一些雇主利用这一“缺口”,以合理降低企业劳动成本为由,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在成本较低的地区任意支付劳动者的法定社会保险费。在上述情况下,餐饮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员工在S市的社会保险费。

虽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继续进行,但看似不会给职工造成损失,但在揭开法律保护的面纱后,侵害职工切身利益的真相就暴露出来了。

名职工实际在本市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是在s市支付的。从眼前利益来看,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工伤后的一系列相关手续无法在实际工作场所办理,给员工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在长期福利方面,养老保险遵循多付多得的原则,这实际上减少了工人退休后的权益。同时,由于监管困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

用人单位选择异地劳务派遣方式为异地派遣员工提供保险。支付成本和待遇水平明显低于本市,导致同一单位不同就业模式造成新的社会保障不公平。为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专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和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

),规定在本市进行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从维护派遣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工作条件应当从高的原则上实施,异地派遣劳动者应当执行本市相应的劳动标准、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规定《意见》的实施将为一些企业做出机会主义决策关上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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