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提出对未使用年假的经济补偿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人,未使用的年假应由雇主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是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
2是申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未按规定扣除工资的;
3是累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
4是累计工作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5是累计工作20年以上,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安排
去年毕业的大学生或去年参加工作的新员工的年假。如果年假在今年某一天符合“一年累计工作”或“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要求,应如何计算?
根据公司剩余日历日的换算确定。这里的日历日是指公历,从一整天转换到当年的12月31日。转换后不到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也就是说,它没有四舍五入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单位剩余日历日的折算确定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前段规定的折算方法为:(本单位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因满1至10年,年假为5天;已满10至20年者,年假为10天;对于那些工作满20年的人,年假是15天。计算时,10年或20年的日期通常不是1月1日。在这种情况下,你如何计算年假?
这种情况,应单独计算,当年满10年或满20年的前一天应取的天数,以及当年满后应取的天数,应单独计算,并应将满天总数加为当年应取的天数。
例如,老王已经在6月1日完成了10年。6月1日前适用5天标准,6月1日后适用10天标准。计算公式为:1996年6月1日前
| 2.068天(151天\u 365天\u 5天)+6月1日后5.86天(214天\u 365天\u 10天)=7.93天,仅计算当年年假7天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单位确实很忙或没有及时安排年假。在咨询员工本人后,他们可以安排一年的年假或安排补充年假。如果没有安排,应支付年假中未支付部分的日工资的300%,即工资的两倍。如果职工因自己的原因不停止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他们将不会得到双倍的工资。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兼顾职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为员工安排年休假或者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或者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向职工支付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出于自身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无休止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能在其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
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当年不得休全休年假。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年假不应指全年,而应指从当年1月1日至辞职之日员工相应的年假天数。如果年假没有全部休完,则可以按转换后的天数支付未支付的年假工资。一些省份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年假结束后终止。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您那一年多休息了,剩余的将不被退还。
综合澎湃新闻,中国经济网,央视新闻,新浪微博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