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平时最常问的问题。不擅长交通事故的律师暂时无法解释清楚。毕竟,里面有很多复杂的公式,很难记住。因此,这种形式可以清楚地呈现给朋友参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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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治疗费用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中所含费用之和
损失工资
甲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赔偿
B: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x(元/年)*缺勤时间(天)/365(天)
C: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受害者无法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年收入)
公式=平均年薪x(元/年)上诉法院所在相同或类似行业的雇员去年x(天)365(天)
护理费用
护理人员收入
(参照损失工资的规定计算)
护理 199名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名平均年收入x最近三年(元/年)延迟期(天)/365(天)
名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
名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劳动报酬(元/天)*护理期(天)护理时间:1。护理直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如果因受伤导致残疾无法恢复,护理期应结合受害者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交通费用
官方账单中包含的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员因医疗或转送医院而发生的实际交通费用,账单中包含的项目应与医疗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住院伙食补助
1,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2,受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此时,住院食品补贴还包括受害者及其随行人员的实际住宿和食品费用。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丧葬费
平均月工资(元/月)* 6(月)
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程度确定);因残疾,实际收入未减少,伤残赔偿金适当调整)
(网民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不再区分城乡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根据城市统一计算标准)
名受害者均为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补偿要求的按城市居民
≤60周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元/年)×伤残补偿系数;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x伤残赔偿系数(2);
≥75岁
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元/年)×上诉法院所在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者是农村居民
≤60岁
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在上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纯收入③X(元/年)×20(年)×残疾补偿系数
|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在上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 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岁
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
(网民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不再区分城乡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 按城市统一标准计算)
名受害人是城市居民(或符合补偿条件的农村居民按城市居民计算)
≤60周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元/年)×256(年)
60-75周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年
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为上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
≤60岁
。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元/年)×
60-75
,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
≥75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
(有几个被抚养人的, 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被赡养人是城镇居民
≤18岁
被赡养人是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④×Á(元/年)*(18-实际年龄)被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60周岁
(家属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0(元/年)* 20(年)*伤残赔偿指标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元/年)×20岁-(实际年龄-60岁)抚养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元)5÷随军家属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受抚养人是上诉法院所在地
≤18岁的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上一年平均生活消费支出为⑤×元/年×18-实际年龄×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元/年)×被抚养人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x(元/年)×{20岁-(实际年龄-60岁)} >赡养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元/年)×5(年)/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场合、行为方式、侵权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利润、侵权人的经济赔偿能力、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1注意事项。计算精神损害的具体标准将因个案和区域经济发展程度而有很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以下标准计算:按伤残等级,从10级到1级,相应的数值分别为10,000到100,000,死亡人数为同一等级
2。在司法实践中:在诉讼中,注意在诉讼请求中应明确规定强制保险的先支付费用。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索赔根据估计损失清单和相应的有效财产证明(包括车辆维修和救援损失;船上货物的损失;运行车辆停车损失;交通费用代替营运车辆等。)
残疾辅助器具费补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如果损伤有特殊需要,可根据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周期应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32条规定:“护理期、辅助器具支付期或者残疾赔偿金支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继续支付护理、辅助器具或者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和准备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权利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年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为了补偿受伤者的实际损失,对于使用寿命明显超过20年的受伤者,残疾辅助器具费应按受伤者实际使用到平均寿命70岁的单价计算
残疾人未满70周岁死亡的,应当向侵权人返还尚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辅助器具费。在公式
2
中,相关术语注释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从全国家庭现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和其他费用后的剩余收入部分,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
(2)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受伤伤残的严重程度,将受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依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种来源的总收入和扣除营业费用和税费后的剩余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为重要权重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总支出,即农民家庭的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映了农民的消费水平
每年省级统计部门将公布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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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1和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
3、
;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2条;
5、医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7条;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9条;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2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19910、199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