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6月,万某因与东莞市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实际负责人发生销售合同纠纷,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机器设备及利息95.6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价值95.6万元的财产。
199法院根据万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冻结了刘的银行账户,但其账户金额仅为1000多元。后来,万向法院提供了有关其财产的线索。刘的公司在东莞市长安镇的一家商店里有一批刀。重封现场(麦海辉拍摄)
7年19日下午,干警到店内发现刘和两名员工在店内。刘称该店与万起诉的公司无关,属于另一家公司。他转过头,离开了,只留下两个职员。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发现店内保存的价目表、发票、名片、收据、收据二维码、公章均显示为万某起诉的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决定当场进行财产保全。经检查后,行政警察从一个陈列柜中缴获了一批约20,000把刀,并贴上了20个封条。在当地警察的见证下,执行警察暂时将商店交给商店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保安锁好门。
7年22日19: 00,执行干事突然接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刘谋撕掉了封条,可能会转移保存的财产这位高管立即告诉管理处阻止刘离开,并组织警察赶到现场。
199后半个多小时,三名警察赶到了涉案商店。这时,刘正站在店门口,卷闸门紧闭着。行政警察命令刘开门经检查,所有20个法院印章都被整齐地撕掉,贴在商店仓库其他陈列柜的侧面。刘承认,他确实撕毁了法院的印章,但声称他没有转让财产,因为法院之前已经把刀子"叠得不够整齐",所以他又把刀子叠了起来。行政警察检查了陈列柜里的刀子后,又把它们封了起来。由于刘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工作,擅自撕毁法院印章,法院决定给予刘司法拘留15天当夜,干警连夜将刘送到看守所。
源|羊市发
责任编辑|田实习生|周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