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用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棚户区,并按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什么是征税,征税将补偿多少?
网友咨询:赔偿多少,赔偿多少?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丽明答:
建设单位代表国家集体征收的土地简称土地征收。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开发建设中,土地征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公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土地上建设城市建设项目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补偿原土地使用者而征收的公共土地。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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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依据
3年,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增加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年,根据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被征用的土地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5年,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应当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被征用土地前每个被征用单位平均拥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被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律师
朱丽明分析:
收取土地补偿费项目:
1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造成经济损失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青苗补偿费,是指土地使用单位因征用土地上青苗受损而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土地使用单位因被征用土地的损坏而向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所有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
4年,安置补助费、补偿费由用地单位支付,用于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对征地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标准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并自受理初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征地程序: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要求,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告知并确认的相关材料应作为征地审批的必要材料。如果征地项目通过初步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出征地通知,告知被征地村庄和村民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以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公告发布后,在被征用土地上种植、种植和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纳入补偿范围。
是征地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用土地所有者和相关部门深入被征用村庄和被征用地块,对四个边界、权属、土地类型、面积等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被征地的土地和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对被征地村庄,对征地拆迁范围内被征地拆迁户的土地面积进行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好房屋面积、结构及地上其他附着物等的登记工作。将调查数据和资料整理成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征地审批“一书两图”的准备工作。
组织征地听证会;土地征用及报批;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3个月内)及时支付给被征地的村庄和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