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履行近期中东地区旅游合同?请遵守本法律准则
/杨成记者丁玲
最近美国和伊拉克之间的冲突造成了中东地区的紧张局势,并影响了一些国内旅行社访问该地区的计划。
为了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各方损失,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8日发布了《关于中东动荡对旅游合同履行的影响的法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参考。记者
了解到,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尚未对该地区发出任何警示或不发出任何警告,因此目前的形势不稳定,但不构成不可抗力。
在这种情况下,旅游合同的履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尚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和已经出发的旅游团队
●尚未开办
旅行社的旅游团队可与游客协商变更旅游合同,如推迟出行或变更行程,待情况稳定后再出行或避开危险区域,以确保游客安全顺利出行。其中,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相应返还给旅游者。
如果协商不成,旅游者有生命财产安全顾虑,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可以根据旅游合同扣除必要的费用,并将余额返还给游客。
如果旅行社在评估当地情况和自身情况后,认为不适合继续旅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旅行社应当全额退还旅游者。如果在旅行开始前30天内提出终止合同,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已经开办
旅行社的旅游团队应时刻关注当地安全风险动态,关注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预警和预警,加强对游客的安全预警和保护。发生紧急情况或者危及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救助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和协助。
如果行程中有涉及危险区域的行程,旅行社应及时与游客协商变更行程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因生命安全考虑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点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返回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将扣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旅游者。
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提醒,由于目前中东局势仍在控制之中,旅行社和游客不必过于恐慌,双方应积极沟通协调。如果游客取消旅行,旅行社应首先通知当地旅行社和助手,以尽量减少游客的损失。对于需要返回的游客,旅行社应确保他们安全返回。
来源|阳城调
责任编辑|梁泽明
批准标志|郑宗敏
实习生|欧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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