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被判非法减岗收入44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扫黄打非”工作组办公室1999年10月9日提供的信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监管的一起有偿删除案件进行了判决。被告人朱慕波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1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8万元。所有的非法收入都上缴给了国库。

经审理发现,从2018年1月至案发时,朱慕波通过自己的QQ号码进行广告宣传,并在嘉兴市秀洲区一所出租屋内开设了一家“网络媒体”淘宝店。他在网上进行了大量的付费删除服务,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结算方式非法获利10多万元。

2年12月至案发期间,张通过自己的QQ号进行广告宣传,在网上进行了大量的有偿删帖业务,并通过朱慕波开设的淘宝店、支付宝、微信进行了结算,非法收入6万多元。

年期间,闫某、傅慕斌、李慕婷等人通过QQ投放广告,帮助朱慕波、张等人在网上有偿删帖,并通过支付宝、微信结算账户,非法获利21万余元。

此外,叶木浩还在自己开设的几个小黑站上发布了关于该企业的负面消息,帮助阎某等人在网上有偿删除帖子,非法获利5万余元。

2年7月至8月018日,嘉兴警方逮捕了朱谋波等6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文婧

编辑/范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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