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物权汇编草案中增加一项新条款:居住权合同包括“居住权期间”

物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2月23日上午在北京开幕提交大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首次全面出台。

目前,物权系列、合同系列、人格权系列、婚姻家庭系列、继承系列和侵权责任系列六个子系列草案均已完成二审,其中人格权系列、婚姻家庭系列和侵权责任系列三个子系列草案已完成三审。

物权编第二次审查稿第十四章规定了居住权制度(3)审查和完善居留权合同的内容,增加“居留权期限”的规定居住权设立制度得到完善,将“居住权免费设立”改为“居住权免费设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此外,三位审议人进一步明确了居住权期限的规定,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居住权被取消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北京青年报记者孟

编辑/熊

校对/方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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