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9月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学公开判处杨继保等人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一审罚款1010万元。因敲诈勒索罪,李品荣、李小良、邵晓明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至3年,并处罚金。
图片来源:北京市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法院经审理发现,2013年10月以来,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马头庄村拆迁过程中,被告杨继保、李品荣指使李小良、邵晓明以恐吓、威胁、纠缠、泼脏水等“软暴力”手段,侵占村民的实际使用和其他未管理的村集体土地。他还命令、王、何、陈玲开车撞保安人员,闯入政府有关部门,扰乱办公场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并索要赔偿和补贴共计1.04亿多元。
北京市第三中学认为,杨继保、李品荣、与邵晓明、王、何、、陈玲一起犯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并不邪恶,压迫老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相对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法律,他们应该被视为邪恶势力的犯罪团伙。杨继保等人敲诈勒索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杨继保还构成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应依法惩处。据此,北京市第三中学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者/崔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