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大多数人有权参与日常生活中的合同定制,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合同的签订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的履行。然而,合同的终止需要一些补偿。安徽司文律师事务所肖俊律师分析
1。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折算方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上述“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工人平均工资,“工资”是指应付给工人的工资,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
2、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续订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肖俊律师
增加: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依法撤销。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民法通则》还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下列民事行为: (一)行为人对该行为有重大误解的;(2)来自明显的不公平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之日起无效。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