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已经开始

家政服务人员意外保险补贴申请

1。政策依据:

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太财社[2019年第19号)的通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安市财税字[2019]30号)

2、补贴标准

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综合商业保险,并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 资金来源是就业补贴资金

家政服务合同

3。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机构和人员范围

(1)机构范围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已登记注册的工商注册或非企业私营单位,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家庭提供各种劳动服务,经营家政服务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家政服务,主要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护理服务、病人护理服务或残疾人护理服务等。

(2)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年龄在16至60岁之间,由家政服务机构向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协议),并报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4,所需数据

1。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名单、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2。家政服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和书面承诺;

3。国内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家政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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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过程

1。初审申请人应向辖区内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或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回顾县级以上(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查数据,经审查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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