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所得税、社会保障规划和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中,解决税收和就业社会保障的最大困难是如何计算农民工的成本。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农民工需要支付社会保障吗?

(1)建筑企业农民工主要就业形式

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用工形式;

2。施工企业项目部直接聘用农民工的用工形式;

3。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农民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就业形式。

4。建筑企业与个体劳动者(或团队)签订建筑劳动合同。农民工是个体劳动者的雇佣形式

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用工形式的财税处理

1。是否与农民工形成雇佣关系

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形成雇佣劳动关系,但不与建筑企业形成雇佣法律关系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

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劳务公司选择简单的计税方式,直接向建筑企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施工企业直接从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收取成本,并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人工成本”科目中进行成本核算

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待遇

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与劳务公司构成雇佣劳动关系,建筑企业不构成雇佣法律关系因此,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

4。农民工社会保障

农民工社会保障应由劳务公司支付

项目部农民工直接就业税收待遇

1。是否与农民工形成雇佣关系

199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形成法律关系建筑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

(1)如果与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形成雇佣关系,农民工的工资计入建筑企业的“应付职工工资”科目

(2)与农民工签订兼职劳动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兼职农民工与建筑企业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的“应付职工工资”科目中计入了兼职农民工的工资。

(3)如果与短期(三个月、六个月、不超过一年)工作且不符合兼职要求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协议,则为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约定的劳动报酬(按日、时、工作量计算的劳动报酬)每月给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时,应以“工程建设-劳务费用”科目核算,而不是以“应付工人工资”科目核算会计凭证附有劳动发票、负责人签署的“劳动支付报表”、“劳动支付凭证”和领取劳动报酬的劳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待遇

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均按工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第三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根据劳动报酬所得扣缴。

在不同省份或省内不同地点工作的建筑安装工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地为:项目工作地

4。农民工社会保障

全日制就业,企业需缴纳社会保障费;兼职就业,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企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社保计划:

对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与已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农村社会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这样农民工就可以去他们已经缴纳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保局出具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并将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提交给建筑企业备案备查,这样农民工就不需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费,建筑企业也不需要缴纳农民工社会保障费。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民工被劳务派遣公司录用。

1。与农民工的法律关系

在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下,就劳动法律关系而言,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构成雇佣劳动关系,与建筑企业不构成雇佣劳动法律关系

提醒我们,建筑企业通过劳务派遣使用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1)根据《劳动合同法》,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派遣人员只能在“临时、辅助和替代”岗位工作

2。农民工费用的财务处理

(1)如果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只规定劳务派遣费总额(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人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则施工企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总额(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劳务派遣费中的增值税)计入“管理费-劳务费”核算项目。劳务派遣费用中劳务派遣公司征收的增值税进项税,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核算

(2)如果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中规定,施工企业只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费用,而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用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则施工企业直接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用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费用在“管理费用-劳务派遣费用”科目中核算

3。农民工成本的税务处理

(1)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施工企业不扣缴

(2)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对外劳务派遣发生的实际费用,按照规定在两种情况下税前扣除:根据协议(合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视为劳务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费用和员工福利费用。其中,属于工资性支出的费用允许纳入企业工资总额基数,作为扣除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3)增值税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施工企业应根据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6%的增值税进项税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异税计算缴纳增值税,施工企业将通过新系统中的差异税开票功能,开具劳务派遣公司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差异税”字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劳务派遣费用中5%的增值税进项税。

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与个体劳动者(班组)签订建筑劳务合同。

农民工是个体劳动者的雇佣形式。财税待遇

1。与农民工的法律关系

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劳务承包商的团队成员,而不是建筑企业的员工,因为个体劳务承包商与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劳务合同管理合同

2。农民工成本的财务处理< br>

(1)如果劳务承包商代表地方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施工企业应根据劳务承包商代表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发票,在会计科目“工程施工——劳务成本——劳务成本”中计算成本

(2)如果劳务承包商未能代表地方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施工企业必须将劳务承包商及其带来的农民工视为自己的施工队伍,并以农民工工资表和工时考勤单的记录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以“应付员工工资”科目核算

3。劳务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领导的班组长或农民工从事某些专业工作服务的税收待遇,他们从施工企业获得的收入不属于“劳务报酬”收入,而是属于“营业收入”。他们应该为营业收入纳税,然后去税务局为他们开具发票。在发票的“税务分类编码栏”中,填写“建筑服务*工程劳务”字样,并在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项目所在市、县(区)、项目名称”税务局代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时,按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不含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公司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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