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活埋婴儿”废弃荒山律师: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8月21日,山东省济南市的两名村民在荒山中挖出一名“被掩埋的男婴”,引起社会关注。目前,孩子情况稳定,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r 10月22日,湖南锦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律师邢欣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涉嫌谋杀未遂

\r 男婴被埋在荒山中获救后,医院没有出具死亡证明 根据齐鲁网10月20日的报道,今年8月21日上午9点,济南的两个村民聚在一起在山上采蘑菇,发现了一个被活埋的男婴。两人立即拨打110,然后将男婴送往济南第二妇幼保健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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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

\r 《山东商报》此前报道称,10月20日下午,孩子的爷爷主动去新泰市公安局刘阳派出所解释问题。孩子的祖父说,他的父母生了一对双胞胎,长子健康,次子被活埋了。双胞胎在当地儿童医院出生后,他们的第二个孩子被发现患有各种疾病。在家人放弃治疗后,他们把孩子带回家,发现孩子已经死了。祖母用土埋葬了孩子。目前,当地警察局参与了调查

\r 21日,泰安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杨振英和儿科外科副主任王乐妍告诉Qilu.com,这名弃婴的脊柱有异常。男孩的身体症状在入院后逐渐稳定,但父亲和他的家人要求出院。这名男婴出院时仍在呼吸,医院没有出具死亡证明。“当时,孩子的父母和亲属问孩子将来是否会瘫痪。然而,从我们的手术来看,孩子不能站起来并瘫痪的可能性非常小。”王乐妍说

\r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名儿童身体状况良好,医疗费用约为5万元,全部由救援者的女儿周承担。

\r 律师:涉嫌故意杀人未遂

\r 湖南锦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律师邢欣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涉嫌谋杀未遂。

\r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被发现患有多种疾病。在家人放弃治疗后,孩子在医院没有确认死亡的情况下被埋葬了。存在主观意图剥夺他人生命的可能性邢欣说,该案涉及故意杀人和遗弃的区别

\r 邢欣解释说,遗弃罪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逃避或转移抚养义务给他人。

\r 根据《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拒绝赡养老人、老人、老人、老人、病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 根据《刑法》第261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 邢欣认为,区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遗弃罪实施时,行为人是否考虑并给予被害人获得帮助的机会。如果是这样,遗弃罪可以定罪;否则,故意杀人罪应当定罪。换句话说,有必要调查受害者被留下的环境和地点是否会使受害者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导致死亡。

\r 邢欣进一步解释说,该案件的客观方面是将没有自我能力的儿童埋葬在无法拯救的荒山中。然而,犯遗弃罪的人通常会将他人遗弃在他们可以得到帮助的地方。例如:其他人的门阶、车站、医院、码头和其他公共场所或其他人们可以很容易得到帮助的地方。

\r 邢欣说,本案因非故意原因不能成立,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减轻或减轻。

\r 澎湃新闻记者朱雷朱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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