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架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指导和帮助供用电人员实施和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调查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设备、电气设备的位置和线路方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配电系统设计
①设计配电线路,选择电线或电缆
②设计配电设备,选择电器
③设计接地装置
④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配电设备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和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的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纸施工。
(4)设计和变更临时用电机构时,必须执行“准备、审查和批准”程序。准备工作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经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相关图纸和资料。
(5)临时用电项目必须由编审部门和用户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工和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护或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并由专人监护电气等级应适合项目的难度和技术复杂性。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电气设备和保护设施,禁止设备带“缺陷”运行
2)保管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断开电源隔离开关并锁门。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文件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电力组织设计的所有数据单独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审批程序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数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时,应补充相关图纸和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应分别向安装维护电工和各种电气设备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书面材料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人员签字和日期
4)电力工程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证和调试记录电气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数据主要是设备的绝缘和性能是否良好。
6)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应包括电力变压器投入运行前的工作接地电阻和重复接地电阻
7)定期检查(回复)查询表定期检查和复核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等测量记录。
8)电工安装、检查、维护和拆除工作记录电气维护等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护工作的数据,应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设备、部件、维护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应对事故维修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安全技术档案由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建立和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护、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一名电工保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临时用电项目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项目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核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临时用电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应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执行复验和验收程序。
9.2外部电路和电气设备的保护
1。外部电路保护
外部电路主要指原有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电路,不专用于施工现场。外部电路通常是架空线路,在某些场所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部电路位置固定,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部电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由于现场操作条件不能达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幕保护措施,防止因触摸造成触电事故。
(1)在建工程不得直接在外部架空线下施工,不得修建生活设施,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架子、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外围(包括脚手架)与外部架空线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9-1的规定
(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部架空线交叉时,架空线最低点与路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9-2的规定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来架空线当在外部架空线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分或待吊装物体边缘与最大挠度处架空线边界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9-3的规定
(5)施工现场开挖的沟槽边缘与外部埋地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4.1.2 ~ 4.1.4条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保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设置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线路临时停电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保护设施与外部电气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9-4中所列数值
保护设施应牢固稳定,外部电源线路的隔离保护应达到IP30水平
(7)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挖沟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架空电力线路电杆倾斜和下垂。
2。电气设备的保护
(1)易燃易爆物质、污染源和腐蚀性介质不得存放在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否则,应将其拆除或配备防护鞋。保护级别必须适合环境条件。
(2)电气设备应安装在能防止物体撞击和机械损坏的地方,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9.3接地和防雷
1。一般规定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从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测量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图9-5)
图9-5专用变压器电源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1-工作接地;2-PE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暴露在通常不带电的地方);
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零线保护;主电源隔离开关;
漏电保护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
(2)当施工现场与外部电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和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一致设备的任何部分都不应接零保护,而另一部分应接地保护。
当采用TN系统进行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穿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电源进线电源侧的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反复连接,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9-6)
图9-6本地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变化引出示意图
1-三相四线制电源运行时NPE线重复接地;2-PE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零线保护;
dk-主电源隔离开关;RCD—-漏电保护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工作零线和总漏电保护器的保护零线之间不应有电气连接(4)在TN
接零保护系统中,PE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连接,严禁与n线连接
(5)当一次侧由电压高于50V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电压低于50V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二次线路应采用绝缘管或橡胶套软线保护。
使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接至一次回路保护零线超过
的变压器应受到保护,避免与带电体直接接触
(6)施工现场严禁用大地作为临时电力系统的顶线或零线
(7)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性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表9-7的规定。四季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3节的要求。然而,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了雷暴季节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8)PE线由与相线和工作零线(n线)相同的材料制成,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表9-8的规定
(9)绝缘导线必须用于保护零线连接配电设备和电机的聚乙烯电线应为绝缘多股铜线,截面不小于2.5mm2手持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绝缘多股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2
(10)聚乙烯线路上不得安装开关或熔断器,不得有工作电流通过,不得有断线现象
(11)相线、n线和PE线的色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相线L1(A)、L2(B)和L3(C)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色、绿色和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浅蓝色;聚乙烯电线的绝缘颜色是绿色/黄色在任何情况下,禁止混合和替换上述颜色标记。
2。接零保护
(1)在TN系统中,下列未充电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应进行接零保护:
1)电机、变压器、电器、雕刻器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和控制柜金属框架
4)台箱、框架、金属围栏和金属门靠近配电设备带电部分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铺设线路的钢丝绳、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动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和其他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2)潮湿或极端恶劣条件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如城市防御、人防、隧道等。,必须受到保护并连接到零
(3)在TN系统中,下列未充电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不得接零:
1)在木质和沥青等导电地板较差的干燥房间中,交流电压为380伏或更低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维修人员可能同时接触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体时除外)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的金属框架和配电柜的金属箱上,并通过与其电连接的电测仪表、电流互感器和电器的金属外壳与其口连接。
3。接地和接地电阻
(1)单台容量大于100千伏安或总容量大于100千伏安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与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时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单台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与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时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欧姆·米的区域,当很难达到接地电阻值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以增加到30欧姆
(2)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各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在允许工作接地电阻值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3)在TN系统中,严禁重复接地单独敷设工作零线
(4)每个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或2根以上的导线,并在不同点与接地体电连接
不得使用铝导线作为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滑圆钢,不允许使用钢筋。
接地可采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性
(5)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6)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满足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当移动式发电机和电气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并且没有电力供应给其他设备时,不需要额外的保护来连接到零
2)由专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电气设备不得超过2套。电气设备与电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0m,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源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7)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积累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漏电措施每组专用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土壤电阻率高的接地电阻不得干燥1000欧姆。
4。防雷
(1)在土壤电阻低于200
的地区,不得为电杆提供额外的防雷接地装置。但是,绝缘子的铁腿应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连接到配电室的接地装置。
(2)当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等金属结构等机械设备超出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表9-9安装防雷装置
当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在最高机械设备上时可以覆盖其他设备,并最终退出现场,其他设备不得配备防雷装置
确定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附录b中的滚球法
(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采用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4)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长度应为1 ~ 2m塔式起重机可以配备另一个避雷针(接闪器)
(5)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和所有固定的电源、控制、照明、信号和通信线路应铺设钢管钢管应与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电连接
(6)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小于30欧姆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采用
(7),连接的PE线应同时重复接地同一机电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以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满足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