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医保局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下发《关于将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应临床必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
(1)营养、减肥、美容、解酒、增强性功能或治疗不孕症等医院制剂。
(2)用中药饮片和药材浸泡的各种酒类制剂;
(3)水果味制剂、口腔泡腾剂、含片、各种沐浴露等剂型;
(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单味或复方不收费的中药饮片和药材制剂;
(5)中药制剂处方含有天然麝香和天然牛黄;
(6)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已经有可以替代且临床上不需要的类似产品;
(7)医院制剂价格相对较高或经专家审核后申报价格远高于生产成本;
(8)临床使用不满5年的;
(9)《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不符合医疗机构的适用和管理范围;
(十)不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准备工作
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支付范围
医院制剂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