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重大安全事故退休机构取消评级

封面记者滕晗

1年2月2日,封面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最近,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分级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分级制度同时,对因重大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风险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养老机构,取消其评级。

2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对养老机构的评估将分为一至五个等级。等级越高,综合能力越高。

《指导意见》的印发提出,自愿申请评定工作,评定过程中不得向养老机构收取费用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分级。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坚持公益性,不片面追求高等级。

据报道,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等级评估机构,或公开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供公众使用。此外,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养老机构将被省级民政部门列为限制参与评估范围的机构。

《指导意见》强调养老机构的分级应纳入各级民政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加强程序和实体监管。所有参与定级的人员不得以定级的名义和地位从事与定级无关的活动,不得以定级的名义干涉养老机构的运作,谋取非法利益。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风险的,责令养老机构停业整顿,并取消其评级

对于已经实行养老机构分级制度的地方,《指导意见》要求它们与国家标准和国家分级制度相衔接,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增不减”的原则但是,尚未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估的地区将采用国家标准进行评估。

根据《指导意见》,2020年开始对养老机构进行分级,2022年底前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分级制度。[如果你有新闻线索,请向我们报告。一旦被收养,你将获得一笔费用新闻微信关注:ihxdsb,新闻QQ: 33864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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