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身份证被用来欺骗婚姻和创办公司。我该怎么办?

个人开公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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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年初,我们发送了一批关于身份盗窃的报告,收到了许多信息。同事们跟进了采访,发现“已婚”和“法人”并非如此。许多人还遭受了身份证丢失和被他人盗用的后果。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撤销获取他人身份信息企业登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在接受申请之前,我能亲自到场吗?六个月的宣传期有点长吗?是否撤回或不咨询其他部门是本末倒置?你所有的担心都可以在这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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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离婚传票说我在村里结婚》

“我终于当上了老板,在个人税务应用”

“罐子从天而降,你丢失的身份证被用来开一家欺诈婚姻公司”

作者

|宁迪

“由法人”解决“希望”问题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撤销获取他人身份信息企业登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

今年年初,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推出后,很多人意外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老板,只是在检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了。然而,自那以后,在维护权利的道路上,到处都有“障碍”。

针对征求意见稿,部分维权人士对记者表示,取消商业登记的规定仍不尽如人意,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我亲自到场接受,

可行吗

从适用范围来看,该草案不仅考虑了“法人”和“股东”现象,还包括“监事”等情况。

这给了一些“监督者”的受害者希望。因为在维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法人”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而“监督人”法院是不会接受的。

关于受理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指出,被欺诈使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其身份被欺诈用于公司登记备案的,应当亲自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并提交相应材料。

但是一些维权人士认为,“去现场”的要求是不现实的。他们不仅在一个地方注册为法人或行政人员,”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其他地方注册,有些是一个,有些是六个,有些在北京,有些在上海,有些远在新疆和西藏。他们能跑吗?”谁来承担申请取消的费用以及在其他地方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广州文佛宝认为实名验证应就近进行。信息由被欺诈使用人住所或工作场所的市场监管部门收集和核实,然后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内部系统转移到注册部门,“以真正做到数据运行多,群众运行少,不运行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如果一个人(个人身份)在各个方向都被错误地注册,难道不需要每天工作和到处跑(维护权利)“我到现场”的要求不符合当前电子政务发展的趋势,有关部门应该重新考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认为,反映欺诈使用的方式应符合商业登记的要求。“注册变更时我不需要在场,但取消注册时我需要在场,这是不合适的。”“

在之前深圳发布的“简易撤销”规定中解释了这种情况:如果我不能申请办理,我将提交经过公证的书面委托。

“完全可以选择快递或网上数据提交方式”。Xi国安的霍生龙建议通过互联网或快递邮件提交相关数据。如果在调查后发现欺诈性使用是明显的并且不需要验证,则可以做出撤销决定。

六个月的宣传期有点长

对于受理周期,征求意见稿提出,“登记机关受理欺诈者举报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公司涉嫌欺诈的登记情况;宣传期为6个月。如果调查结束,调查结论是在公示期内作出的,则应终止公示并保留记录。”

的规定是许多维权者关注的焦点。有些人认为六个月的期限太长了。“现在一些本地企业可以在一天内完成注册,而企业的注销也缩短了时间。为什么注销不能遵循商业体制改革的精神,提高效率?一位身份被错误确认的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今年年初发现“法人”已经4个多月了,与监管部门的多次沟通让他筋疲力尽,对他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仍有一些人在存在税务异常的公司进行欺诈性注册,导致他们成为“老赖”或面临其他法律风险。他们担心如果要等半年多,这期间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

霍生龙也有同感。他有自己的公司,但以自己的名义注册的公司被当地税务机关列为高风险企业,这使得霍生龙很难处理自己公司的正常税务业务。「缩短宣传期,不但有助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早日摆脱痛苦,亦可减低罪犯进一步利用虚假公司资料进行违法及犯罪活动的可能性。”正在申请注销商业登记的庄女士告诉记者

也有人担心一些地方商业登记部门可能会推迟处理一些受害者表示,在取消商业登记的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浑水摸鱼”,并建议进行分类处理。存在税收异常的公司应该小心处理。但是,如果该公司没有拖欠税款或其他不良记录,取消商业登记的程序可以简化。

有人指出,冒用身份证登记通常有一个共同点,即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已经被受害人丢失。如果发现身份证已经与已经遗失的旧身份证登记在一起,这将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可以考虑简单的撤销。

如果欺诈性身份注册中使用的身份证是受害者当时使用的身份证,或者如果他没有丢失身份证但在公司注册,则需要现场验证、转交给经办人,甚至需要手写识别。

温佛宝认为,如果有人伪造和注销,事后还可以通过严厉的处罚来承担责任。上海陈士骏认为,本案可以借鉴深圳的简易撤销方法,最长公示期不应超过50天。“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在发布《临时措施》时,已经在进行撤销的宣传。监管机构在制定法规时也应考虑如何计算公示期。”“

对于此前各地登记机关要求注销登记资料不一致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要求:被冒用者只需提交《冒用身份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请核实原件)、本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备案)承诺书》

同时,被欺诈使用人还可以提供有助于识别欺诈性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和材料,如身份证件遗失确认书、身份证件遗失声明、银行身份证件遗失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

虽然专家认为,该规定明确了三个必须提交的材料和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但有些欺诈者心里还是有点担心,“在该规定在当地实施后,会不会有一些地方将这些材料“卡”给我们?”

关于笔迹鉴定费用,有人认为《暂行办法》应规定不应由受害人承担。毕竟,这个问题是受害者在取消商业登记时通常会遇到的“门槛”之一。

是否撤销咨询其他部门是否本末倒置

很难有被“释放”的可能。许多受害者非常满意,但征求意见稿中有两项条款让他们感到不安。

征求意见稿第15条指出,登记机关可以就拟作出的撤销决定征询税务、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税务、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不同意注销登记备案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注销公司登记备案的决定。

“这是本末倒置”。一些欺诈者认为税务登记是基于商业登记。首先是企业注册,然后是税务管理。如果税务机关在登记后因冒用身份登记而出现异常记录,工商部门应先注销登记,然后根据这一决定,税务和财政部门将决定是否注销异常情况。“工商登记注册时,没有征求这些部门的同意,但注销需要这些部门的同意?”如果其他部门不同意取消,取消商业登记是否需要很长时间?

刘俊海认为,如果其他部门对取消商业登记拥有否决权,那么多个部门应联合制定并发布相关的取消条例或发布行政法规,相关部门应派人员参与调查。

有人认为因虚假登记而产生的税务登记应由注销登记机关送达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配合相关税务记录的注销和虚假人信用记录的恢复。

“使用假身份证注册的公司本身也在进行假发票、逃税、逃税或其他非法活动。”未经税务部门同意,不得撤销公司。“辩护人丁小静认为,如果一家公司以他人的身份注册而不纳税,税务部门应找到收到发票的人或公司予以弥补。受害者没有义务补交税款。

对于部分地方登记机关的不作为,征求意见稿强调了登记机关之间的分工原则:登记机关内部要建立明确的分工机制,取消虚假登记;登记、征信、法制、执法检查、信息技术等业务部门在受理虚假登记报告、调查核实、作出注销决定、提供信息支持、实施信用处罚等环节的分工要明确。

还规定,如果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处理冒用举报人的行为或在调查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草案还提出,撤销登记应当由实施虚假登记的登记机关按照“谁登记、谁注销”的原则予以撤销,但由于登记管辖的调整,现登记机关与原登记机关不一致的除外。一名在山东注册的公司受害者表示,目前一些省市的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分工,导致在办理公司注销时相互推诿。“因此,本条需要明确规定,在调整登记管辖的情况下,注销是由原负责登记的部门还是由目前负责登记和审批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刘俊海认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及时“纠正错误”,而且要在发布撤销规定时“防患于未然”。市场监管部门应尽快与公安机关共享丢失的身份证信息,以防范风险,“否则,水龙头不会关闭,地板也不会一直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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