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的意见

轻微伤鉴定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适用《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

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它解决了人身伤害案件中大量与伤害程度认定相关的专门问题。然而,该标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条款的定义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全国各地对《标准》中具体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会不一致,导致认定意见的分歧。为统一全省法医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在广泛征求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意见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分别于2017年5月8日至11日和6月12日就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进行了讨论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制定了适用意见现将《关于适用〈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标准〉有关规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适用〈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标准〉有关规定的意见》

旨在统一全省法医对《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在广泛征求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意见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实际工作,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制定本意见作为鉴定指南。

1。理解和应用常见问题,如识别原则

1。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如有争议,以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教材为准。

2。如果同一个人遭受多重伤害,应综合评估伤害程度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可以对具体损失提出评估意见。

3。该标准涉及“需要外科治疗”以及那些具有外科适应症和同时进行外科治疗的患者。根据最新版《江苏省运行分级管理标准》,运行的名称可分为一级至四级鉴定过程中如对适应症和操作方法有争议,应聘请原医疗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对人身伤害程度的鉴定并没有因良好的医疗效果而减轻,也没有因医疗差错而加重如需对医疗干预因素进行评估,应聘请原医疗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专家进行评估。

4。原则上,轻微伤害应在伤害消失前进行评估如果身体表面损伤已经消失,但有医疗记录和可靠的照片、影像检查等客观资料来源,可以进行评估;没有客观依据的,不予评估那些没有达到轻微伤害的都表示为“不构成轻微伤害”

5。本标准中的轻伤及以上条款的骨折不包括未到达髓腔或钢板屏障的骨切痕和骨皮质皱折,也不包括鼻腔和颌面部关节的简单分离。

6。损伤造成的永久性皮肤缺损或缺损皮肤的植皮成活应根据皮肤缺损的相关条款进行评估;植皮区的最大直径可累积成条状疤痕长度进行评估。剩余疤痕的皮肤提取面积包括在疤痕总长度或面积的评估中。

7。颈前区包括颈前三角区、胸锁乳突肌区和颈后外侧区胸锁乳突肌内缘与下颌骨下缘和前中线之间的区域形成颈前三角参照体表损伤相关文献,对颈部皮肤创伤瘢痕进行评价

8。由清创术形成的伤口或疤痕以及由临床治疗引起的扩张被包括在伤口或疤痕的总长度中

9。对于定义为单一损伤的连续创伤或疤痕,累积长度应分段测量,损伤程度应根据单个创伤或疤痕进行计算和评估

10。休克鉴定参考附录B.8.7休克分类,结合损伤依据、失血量、血液成分检测结果、临床表现、输血、输液等治疗措施进行综合评价,以纠正休克。

11。对于标准中未规定的伤害,可遵循伤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类似条款进行评估。

12。附件6.17“两个以上零件的同类损坏可根据相关零件值的高规定进行累积和评估”。在本文中,“类似损伤”是指伤口和疤痕,“累积”是指简单的添加,“两个以上部分的类似损伤”是指两个以上部分的类似损伤,它们彼此独立。

13。标准条款都是以“数字”的形式写的。数字。数字+小写字母"

2。理解和应用标准

颅脑损伤

14的具体条款。颅脑损伤所致颅内出血的外科治疗原则上按5 . 1 . 2小时评定为二级重伤

15。颅骨下垂性骨折是指颅骨全层骨折并凹陷入颅骨。根据5.1.4d,额窦前壁凹陷或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轻微继发性损伤。

16 . 5 . 1 . 4颅骨骨折手指到达板障

17。在应用5.2.2a时,应注意“条带疤痕”要求,即至少5.0cm的单个条带位于中心区域,如果累计评估超过两块,则至少7.5cm位于中心区域应用5.2.2b时,应注意以下事实:至少有3.0cm2的单个疤痕位于中心区域,如果累计评估了两个以上的疤痕,则至少有5.0cm2位于中心区域。

18。指一次在面部形成一个连续的单一伤口或疤痕。如果面部伤口或疤痕的长度超过3.0厘米,并且对外观有明显影响,则可以测量头皮、颈部和面部的单个伤口或疤痕的长度,分别除以同一等级标准的相关条款中规定的值,然后再加上。如果增加的长度大于或等于1,根据5.2.4a,它被评定为次要二级

19 . 5 . 2 . 4全厚唇裂伤口必须同时涉及皮肤、唇红和口腔粘膜

20。牙齿脱落包括三度以上的松动,不能保留下来进行拔牙。

21。无论损伤类型和数量如何,单侧或双侧眼眶壁骨折均被评估为轻伤。只要除了眼眶内壁之外的其他三个壁有任何断裂,就被认为是轻微的继发性损伤。5.2.4f中“简单的眼眶内壁骨折”是指只有眼眶内壁骨折的情况。只有眼眶壁不同的双眼的八个眼眶壁中的两个骨折被评估为轻伤听力

,视力

22。外伤性鼓膜穿孔在修复手术后6周内治愈,或没有证据证明6周内无法自行愈合,轻伤

23。如果受伤前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达到正常视力范围,受伤后的矫正视力下降到小于0.5,或者受伤前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接近正常视力范围,并且受伤后的矫正视力比受伤前的视力下降超过0.3,则5.4.4f适用

胸部

24。由于胸主动脉钝性暴力导致的子宫内膜剥离是在内部隔离的情况下进行的,适用于5.6.2j

25。肋骨骨折不包括肋骨挫伤和皮质凹陷而不损害皮质连续性对于粉碎性肋骨骨折,适用5.6.4b

脊柱肢体

26.5.9.3b“三个以上横突、棘突或椎弓骨折”指三个以上横突、棘突或椎弓骨折的总和

27。四肢任意两根长骨的骨折,适用于5.9.3e

28。肢体主要关节韧带断裂包括部分断裂,适用于5.9.4e

29.5.10.3b必须折断或失去一只手的拇指,并涉及远端指骨。

30.5.10.4c被理解为一个指骨的粉碎性骨折或两个指骨的线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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