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问题:公司没有与其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继续雇佣他们。员工能要求两倍的工资吗?
答:是的
例
2-015年,陆某于2015年至2017年与某机电设备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陆某续签劳动合同,但陆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2017年12月,公司以生产经营困难为由,提前一个月向陆某发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通知,并表示将根据陆某的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陆某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至2017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的两倍,但公司不同意。公司的理由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继续聘用,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目前,公司已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必要支付第二次工资。
陆某不服决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过仲裁和诉讼,陆某的请求得到了支持。
第
号判决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在签订时必须遵守,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反对,就意味着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但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订新的劳动合同。陆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陆某应继续在公司工作,并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据此,法院裁定机电设备公司应向陆某支付2017年至2017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次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44条第
条也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继续雇佣相当于在合同到期后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第二次未支付劳动合同款。
据此,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