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中包含的期限,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评估员工是否合格,员工也评估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这是一个双向选择。那么,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随意终止合同吗?关于试用期有什么法律?
网友咨询: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云南童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保香回答:在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具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否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保香律师分析:
试用期相关法律规定:
(1)试用期为约定期限。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经过充分协商,就试用期条款达成协议,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表示同意的结果。这是双方在互利的基础上充分表达意见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将其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也不得以强制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条款。
(2)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一切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获得工作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交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它还包括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依法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试用期不应因其地位而受到限制,应与其他工人区别对待。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双方是订立一年制劳动合同还是三年制或五年制劳动合同,如果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的前一期(例如,可以是三天、五天或一周,也可以是一个月或两个月)就是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内无论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是否继续订立,都不允许有单独的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中的试用期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普遍平等。
按劳动合同规定解除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些雇主为了逃避法律,同意试用期、适应期和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降低工人的待遇,便于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的是,这些情况是按照试用期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