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举证责任分配!(2019年版)

1992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 1、我国有关夫妻债务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经过追认而表达的其他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条款,它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署”原则,具有引导民商事主体积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内涵。

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

解释第3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人民法院不会以债权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支持债权人的主张,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愿这一规定符合《解释》第1条。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出发,强调当一方配偶以另一方配偶的名义借款时,当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特别是对于大额债务,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失败的法律后果,以引导债权人在债务形成前充分谨慎行事,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债权人,视为配偶共同债务。但是,除非配偶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颁布,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补充和完善,扭转了婚姻期间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局面,保护了非债务人配偶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 2。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目前,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逻辑是:

如果夫妻有共同借款的意愿,则应根据共同意愿确定。没有明确表达共同意愿但符合家庭代理范围的推定夫妻有共同的意愿表达;不能假定丈夫和妻子所表示的贷款目的是确定它是否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债务,也就是说,它是否用于丈夫和妻子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和管理。第

号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以个人名义支持配偶一方的家庭日常生活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如何定义

“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表示,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居民的家庭消费类型主要分为八类,包括食品、服装、家用设备和用品。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照上述八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况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来确定。对于超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配偶一方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配偶双方的共同意愿,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不能支持其债权。

指流行的网络笑话,用来表达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1。夫妻共同签字=共同偿还债务;2、妻子后来承认追认=共同偿还债务;3.丈夫借钱给家人买日用品。4.贷款人以丈夫的名义借钱做生意-贷款人需要家庭证明-如果证明失败,贷款人不还钱=妻子不还钱

举证责任分配

▌ 3。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首先,债权人需要对基本的债权债务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借据”和“贷款协议”,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只有一方夫妻在签署“借据”和“贷款协议”时签字,另一方夫妻后来通过其他形式予以认可,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其次,债权人只能证明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负债。然而,根据“家庭代理制度”,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的债务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不需要证明债务是否属于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

应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状况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确定。如果不借款的配偶否认这不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有必要证明借款人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

同样,对于超出日常家务范围的债务,原则上不视为连带债务。声称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需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买家庭住房等。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的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以往的司法政策相比,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将借款目的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最大的影响,但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更难证明债务人的借款目的。新司法解释之所以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有利于引导债权人共同签署大量债权债务,体现从源头上控制纠纷、注重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符合当前社会现实和公众预期,也有利于增强公众的市场风险意识。

▌ 4。律师

建议

1。债权人:

在准备贷款时,不仅要检查债务人的个人还款能力,还要检查债务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以确定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为了降低风险和增加债权的安全性,让债务人和他的妻子一起签署债务是最安全的方案。

2,夫妻借款人:

为了明确债务是由个人承担还是由夫妻共同承担,借款时应就借款目的和借款流通细节做出详细安排。如果债务已经形成,为了避免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尽快收集证据证明贷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并要求对方慎重对待债务,以避免对方通过电话录音、短信等方式表达债权人认可债务的意愿。为避免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可通过书面协议、电话、

微信、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由对方配偶认可。

3。对于非借款配偶,

应该对其配偶的借款行为保持谨慎。一旦他们签署贷款协议或批准配偶的债务,他们将面临共同偿还的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等法律情形,否则不能免除共同还款责任。在债务形成后,我们还应该小心避免被债权人固定,并在以后确认承诺偿还债务的证据。

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分配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