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基本医疗保障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水平达到81.6%但是,仍有许多慢性病参保职工负担沉重,因为这些患者主要使用个人账户到门诊就诊和购药,个人账户资金较少,大部分费用仍需自己承担。去年,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城乡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
慢患者越来越多,个人账户不够,大量健康人账户资金正在存入。如何满足慢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释放个人账户存款,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互助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朱恒鹏和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邱玉林。在
系统设计之初,个人账户被用来分担政府和企业的压力,培养个人经济意识。记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作用是什么?
朱恒鹏:自1990年代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形成了两大部门,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其中,统筹基金用于风险共担,俗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健康的被保险人为患病的被保险人分担疾病造成的费用风险。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个人支付,支付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自付费用部分,以及在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等。
在制度设计之初,个人账户是保证从劳动保险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向社会卫生保健制度平稳过渡的“稳定器”。同时,强制性个人储蓄作为医疗统筹基金互助和横向调整的补充,可以实现风险的跨期分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这种设计下,个人账户至少应该发挥两种功能:一是分担政府和企业的压力,实现自我保护的成本;二是强化个人成本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需求,实现医疗成本控制自
于20年前开发以来,个人账户的操作不再适用原系统设计的初衷。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变革,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在风险分散和互助中的作用。
邱玉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我国探索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产物。它在支付被保险人的门诊费用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一定的历史作用。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初,国家考虑到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根本不需要缴纳保险费,缺乏参保意识。有必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公众能够顺利接受付款。同时,要培养个体经济意识,控制医疗费用。因此,建立了“联合统一核算”模式,产生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际上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社会环境和政策目标之间的一种妥协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其弊端和争议也越来越明显。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和调整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回归医疗保险性质,对个人账户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环境、新形势和新政策目标。记者
:为什么要改革和调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朱恒鹏:就目前个人账户的运作而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问题:一是基金积累的收入不明确基金积累制的内在缺陷是,不仅资本运营和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而且一旦储蓄利率(或投资回报率)与成本增长率不匹配,基金的跨期积累不仅不能很好地分担风险,还会导致基金使用效率的损失。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医疗卫生费用年均增长率超过15%,远远高于同期的资本回报率。因此,采用医疗保险积累制是不可取的。
秒,无互助功能公积金制度本身无法实现转移支付和收入再分配,并受到社会融资能力的制约。用缴费(约占个人缴费总额的30%+单位缴费)进行个人账户积累,必然会降低统筹基金的筹资水平,削弱医疗保险在统筹和互助中的作用。
第三,个人账户资金被严重浪费个人账户的使用政策因地而异。在大多数地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药房、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自助支付,而众所周知,个人账户在药房被严重浪费。在北京等一些地区,个人账户可以撤销,这相当于取消个人账户,但这并没有减轻企业支付费用的负担,仍然保留了代收和取款费用,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第四,门诊统筹不足协调基金的资金有限,经常被用作住院费用报销的优先项目。绝大多数地区没有更好的门诊统筹,这使得门诊费用较高的老年人负担更重。此外,它将鼓励病人报销医疗保险、治疗轻微疾病和过度住院。2017年,全国职工保险制度覆盖的100名职工住院人次达到18.4,其中在职职工为9.8,退休职工为42.4,而在门诊统筹支付水平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和上海(门诊统筹支出占统筹基金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6%和45.7%),100名职工住院人次仅为8.6(在职4.3,退休28.2)这表明在门诊协调不佳的地区存在明显的过度住院现象。这意味着资金的极大浪费。
邱玉林:目前,个人账户基本实现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调动个人缴费积极性”两大目标然而,目前医疗费用的增加不再是由一个简单的个人缺乏经济意识造成的。社会经济发展、医疗需求扩大、医疗技术进步、疾病谱变化、医疗服务不当等因素都加剧了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随着“人人享有公平保险、深化医疗保险功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政策目标的实现,个人账户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首先,个人账户只存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而不存在于居民医疗保险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职工和居民之间的不公平。其次,深化医疗保险的功能依赖于大量资金,尤其是统筹基金的规模,但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降低了其保障能力。此外,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有更高比例记入个人账户,这大大削弱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功能。因此,必须回归医疗保险的本质,对个人账户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环境、新情况、新政策目标,实现新旧使命的延续。基于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小病”的功能,建立门诊统筹的政策要求也为个人账户的调整提供了契机。
不增加缴费,逐步将个人账户并入统筹基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
朱恒鹏:基于上述问题,个人账户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将个人账户并入统筹基金,实现更广泛的互助和互助,在不增加缴费的情况下提高所有被保险人的保障水平。
考虑四个原则有助于改革顺利进行:第一,减少改革的影响,稳步推进;第二,对被保险人,特别是退休人员的保护水平不能降低(实际上是提高)。第三,应同时建立门诊统筹支付制度。第四,门诊和住院服务应纳入同一基金池,统一管理和使用。
具体到策略的实施,可以考虑以下两种路径选择
第一,不是直接取消个人账户,而是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在规定的窗口期内,参保人没有明确拒绝参保,即自动同意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购买门诊统筹窗口期的设计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即防止生病时的保险和不生病时的退出。
第二,逐步过渡,原单位缴费的30%左右停止转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仍计入账户;将来,我会选择另一个机会,将我的个人账户并入整个基金。
客观地说,在不增加缴费的情况下,利用个人账户资金建立和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将提高参保人员的整体意识门诊费用较高(包括慢性病和严重疾病)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共同基金援助获得更多的总体付款。疾病较少、费用较低的被保险人损失了一笔钱,但却获得了门诊保障和更好的住院保障,这相当于用无法花费或取出的“多余钱”购买了一份真正的保险,而且也是净受益者。
,与明显的“利益受损”相比,需要更多地关注改革后“利益”的合理性。统筹基金扩大后,大量资金可能被三级医院抽走,这就要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尽快启动配套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社会医疗服务的开放性。 引导分级诊疗和全科医疗制度发展,促进药品分离,引导医患行为合理化,使统筹基金能够以更少的资金、更便捷的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满意的医疗服务,提高普通百姓的就医意识。
邱玉林:基于建立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个人账户调整的双重政策目标,以及二者功能的相似性,门诊协调和个人账户调整可以结合成一套政策工具,两者可以共同推进。
,一方面坚持权益置换原则、平稳过渡原则、合理转换原则、政策协调原则和不变原则,改革和调整个人账户,即老办法老办法新办法个人账户(股票基金)的积累部分归个人所有。现有的个人账户可以保留,其功能可以扩展,包括保留现有的支付门诊费用和药房购药的功能,允许用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如居民的保险缴款),探索更多与医疗保险相关的领域。
另一方面,个人缴费也进入个人账户,但单位缴费逐步转入统筹基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为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提供政策保障
与疾病谱的变化和我国健康发展的新战略有关。要从不同疾病的保障入手,重视慢性病的管理,建立门诊保障体系。目前,慢性病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而慢性病的诊断和治疗主要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等场所,具有单次费用低、次数多、费用负担长期的特点。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以住院费用保障为基础。各地区建立的一些门诊保障制度主要是门诊统筹大病、重病、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等疾病。在北京和上海等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基于成本的门诊统筹。不同疾病的门诊统筹覆盖面有限,缺乏对特定疾病以外的参保患者的保护,而门诊统筹费用在该地区缺乏普遍性和公平性。
2019《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高血压和糖尿病药物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作出了具体安排。应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门诊统筹支付制度,解决以慢性病为主的疾病保障问题。
具体来说,从目前两种疾病的报销情况出发,结合现有的门诊特殊疾病和大病统筹制度,将门诊疾病统筹全面调整为门诊费用统筹,即符合三大目录的门诊项目和药品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在短期内,人们可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社会统筹基金将同时对其进行补充。从长远来看,随着门诊统筹制度在覆盖疾病类型、服务范围、覆盖水平和覆盖人群等方面的完善,在适当调整(降低)个人和单位缴费率的情况下,所有缴费都将纳入统筹基金,从而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卫生37℃李红梅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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