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轻夫妇厕所中毒死亡继续:家庭成员收到通知不备案

199新京报(记者李一帆·康佳)上海宝山区一对年轻夫妇95岁后在家中卫生间中毒身亡。他们被送到医生那里进行抢救,结果发现已经死亡。本报记者今天(10月19日)从死者家属及其律师事务所获悉,死者家属已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发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

立案通知书

家庭成员收到警方不立案通知据《新京报》报道,一对年轻夫妇在上海宝山区家中的浴室里中毒,被送往医院后死亡。10月9日,死者的父亲曹告诉《新京报》,8月11日,相关部门发现了该事件,两人都符合硫化氢中毒的特征。"但是硫化氢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清楚."后来,《新京报》记者从宝山区公安局获悉,正在对尸体进行尸检。

家庭成员提供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8月19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曹道军、蒋彩凤于8月11日14时40分左右在室内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杨星派出所委托,对其血液进行了硫离子分析。

鉴定意见表明,曹道君(男,24岁)血液中硫离子的质量浓度为2.3毫克/毫升。在姜彩凤(女,23岁)的血液中检测到质量浓度为0.4毫克/毫升的硫离子。曹先生,256岁+199岁,不能接受他的儿子和儿媳的突然死亡,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故。

今(19日)起,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新京报》记者从死者家属及其律师事务所获悉,死者家属已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发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述通知

表明死者家属是在8月11日。经审查,死者提交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中"没有犯罪事实",因此决定不提交该案。“死者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申请复议。“

立案通知书

厕所受访者要求图

的家庭成员申请复核,并要求确认毒气

的来源。代表死者家属和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信年告诉《新京报》,由于硫化氢中毒来源的基本事实,两名受害者的家属对宝山分局在认定“无犯罪事实”后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满意接下来,我将代表家属依法向保山分局申请刑事审查。如果复查决定仍未备案,我会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查。“

立案通知书

死者照片受访者告诉图

的家属,如果复议结果仍然维持不立案的复议决定,他们将向检察机关投诉。

元旦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据了解,张信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取证,并邀请了毒物专家和法医参加尸检和现场检查。目前,家属、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硫化氢中毒导致死亡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对毒气的来源没有得出结论。

199家庭成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只是恳求有关部门找出硫化氢的来源。家属认为,居民使用的家用厕所突然出现硫化氢和两人中毒,应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甚至有必要成立一个联合调查组,组成一支联合力量,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北京新闻记者李一帆·康佳

编辑张彤校对言和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