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中不可避免地要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如果我对政府的决定有任何异议,我该怎么办?行政复议制度提供了一种救济方式行政复议是我国一项年轻的法律救济制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处罚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救济和行政复议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和第五章分别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适用、受理、决定和法律责任。
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吊销许可证、暂停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这九条规定了公民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第12条规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海关、财政、国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亲自递交,也可以书面、口头、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资料来源:枣庄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