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补偿的期限有多长?补偿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解雇员工的雇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那么,申请经济补偿的期限有多长,补偿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网友咨询:在一家公司工作,因工伤住院后,该公司表示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找出经济补偿限额是如何计算的需要多长时间?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北京钟繇律师事务所孙石英律师答:

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不予受理。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作出。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

的计算基数为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

1、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在计算基数中计算;

3,税前工资

孙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违约与解除经济赔偿办法》对不同的赔偿标准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为雇主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提供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协议,扣除拖欠工资和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雇主应支付额外工资和低于当地工资标准25%的经济补偿。

(2)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或者不称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重病和绝症,用人单位还应当增加医疗补贴,重病增加额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50%,绝症增加额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100%

(3)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工人经过培训或换工作后不称职,雇主终止合同,雇主应根据其在雇主的服务年限,支付相当于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人的工资比社会保障水平高三倍,他将得到最多12个月的经济补偿。"

(4)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重组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照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工人的下列劳动收入不计入经济补偿基数范围:

(1)劳保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

(2)各类劳动报酬和其他未按规定计入工资总额的劳动收入,如发明创造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国技能奖等。,以及会费、演讲费、翻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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