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起哄、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行霸道、肆意挑衅等。本罪属于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罪是指在一定程度上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健康权。那么,寻衅滋事罪和致人伤残罪会不会受到处罚,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会不会同时受到处罚?
网友咨询: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能同时存在吗?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应该被判处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然后以数罪论处(犯罪分子嚣张跋扈,用棍棒随意殴打他人是非常严重和恶劣的)
山东昆都律师事务所卢律师答:
寻衅滋事致人伤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可以数罪并罚当同一行为被怀疑犯有两种罪行时,从两种罪行中选择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卢律师分析:
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岁,故意伤害他人构成严重伤害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此外,从两种犯罪的行为特征来看,故意伤害罪一般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违法行为,对特定人造成身体伤害。然而,寻衅滋事的对象并不具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罪犯经常寻求精神刺激来满足他们的变态心理。从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的基础是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寻衅滋事罪的基础不是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哪个更重?
二者都将受到刑法的制裁,但故意伤害罪比寻衅滋事罪更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在1991年,任何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将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或由刑法规定的公共监视。2年,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重伤致人重伤致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聚众斗殴的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情形之一是随意殴打他人。尽管殴打他人本质上是一种伤害行为,但作为聚众斗殴罪客观表现之一的“随意殴打他人”与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仍有显著区别。
的主要区别是,如果任何人因寻衅滋事而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的动机是发泄或满足自己的不良情绪,其特点是殴打他人的原因、对象和手段“任意性”。殴打原因的任意性是指行为人以寻求精神刺激为目的,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或以小事或站不住脚的理由为借口,煽动骚乱和殴打他人。殴打对象的任意性反映了施暴者殴打他人只是为了取乐,发泄或殴打任何妨碍他专横的人。挑斗的对象并不具体。殴打手段和方法的任意性是指殴打他人的突然性以及殴打手段、工具、殴打部位和强度的选择。但是,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没有明确的意图伤害他人到什么程度。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一般具有直接、明确的伤害意图和目的,而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原因和对象一般是特定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由于随意殴打他人而造成轻伤甚至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仍然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