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2月25日,黄山旅游宣布,公司与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就黄山风景区门票授权管理达成补充协议,暂定两年,内容涉及黄山风景区门票的具体扣除费用、公司对风景区运营维护的责任以及门票经营权的相关事宜
6年,黄山管委会与黄山旅游局签订《黄山风景区门票授权管理协议》,期限40年。黄山旅游表示,鉴于社会经济环境、商业环境等市场条件以及广大游客的服务需求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原有协议的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和新需求。为了加强黄山风景区门票收入的管理,双方决定签订补充协议。
在原协议中,门票收入是指从门票销售中扣除门票本身的生产成本、售票处的总管理成本、游客的个人保险费、黄山旅游景区资源保护基金和导游费、纪念币及其他随票物品费用,并缴纳营业税后的收入。
根据补充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门票收入前扣除的相关费用分为:景区开发公司售票处总管理费和总公司费用的50%,门票制作费、导游地图费、电子商务费、银行刷卡费、第三方支付费、游客人身保险等相关费用。资源保护费由原来的遗产保护费更名而来。
此外,从2020年1月1日起,黄山旅游的门票收入将用于在国家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景区内开发新景点和新景点,建设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所需的旅游中心,以及其他与营销和旅游营销相关的费用。
同时,双方还签订了《紧急支援和医疗救护综合服务协议》根据协议,黄山市旅游管理委员会根据黄山市旅游管理和游客需求,提供应急保护和医疗救援服务。黄山旅游根据黄山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应急保护和医疗救护服务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支付费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600万元。协议期限暂定为两年。
黄山旅游表示,此次交易进一步明确了黄山管委会与公司的关系,顺应了商业环境和旅游市场环境的变化需求,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
日,黄山旅游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黄山旅游因与黄山景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合作伙伴意见不一,决定终止宏村项目合作
宣布,2016年11月,公司与黄山景福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合作伙伴就宏村项目的合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自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伙伴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由于双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未能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而黄山景福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其他合作伙伴,公司决定终止该合作框架协议。
黄山旅游表示,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水村Ku”战略,利用惠州古村落的地理和文化优势,寻求更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黄山管委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