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6日,拱北海关在前期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拱北海关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增长的28项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全面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增长,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办法》共28条,涵盖四大部分,即确保快速通关、实施稳定企业、创新办事方式、服务“零距离”其中提到,对于延迟付款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的进口货物,起始日期将延长至2020年2月10日。涉及规范性文件或者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许可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免缴滞纳金
具体而言,在确保快速通关方面,海关确保防疫物资和进口生活必需品到货即验,即根据需求,快速放行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快速放行企业捐赠等防疫保税货物,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通关便利性、提高查验效率、优化保税监管,全方位实现“零延误”通关。
在稳定受益企业的实施过程中,海关采取了多项措施,通过延长纳税期限、调整延期缴纳起始日期、简化加工贸易延期手续、延长特定企业资质、免除部分风险担保基金、减少工厂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容错机制和管理措施主动披露、从简单到快速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确保企业的“零关切”。
在创新经营方式方面,海关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技术,多渠道实施业务“零接触”,实现现场业务、口岸监管、税收征管、原产地签证、保税监管、涂料备案、数据咨询、企业登记备案“零接触”。
在“零距离”服务中,海关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咨询、创新的援助服务、开展“指尖”研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供法律救济服务、加强对外限制性贸易措施以及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努力在多个领域服务“零距离”。
附:《拱北海关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28项措施》
1。确保快速通关,实现“零延迟”
1。开辟绿色通道各通关点应设置防疫物资和日用品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登记和放行,并遵循相关程序,以确保防疫和控制材料和进口日常用品在检查时,即在提出要求时,能够到位。对来自香港和澳门的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口和供应实行24小时预先安排的通关;推动扩大农产品和食品进口,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和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如需现场检查,可优先考虑现场检查,无需企业书面申请。如果没有发现异常快速释放,并且如果疑似病虫害的特征需要送到实验室进行检查,将优先进行检查。
2。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程序,缩短出入境特殊货物、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食品等检疫审批时间。批准符合要求的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申请。对低风险特殊项目实行“一次性审批和批量核销”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的检疫审批。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而进口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医疗用品,口岸海关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凭主管部门的证明直接验放。
3。提高通关便利性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提供便捷的认证服务,有针对性地发放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加工证书、原产地证书和健康证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原材料和成品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保证放行等多种经营方式进行通关铁矿石、煤炭等大宗资源商品的进口将从逐批重量评估调整为企业申请。实施进口铁矿石“先放行后检验”,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方可放行。成套设备中的能效标识产品免于能效标识的入境验证。
4。提高检验效率优先安排防疫物资检验,减少口岸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的时间。加快企业急需的进口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检验和放行。如果需要检验,应增加机器检验的比例,减少开箱检验,满足企业方便监管的要求。对于需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可根据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送至实验室进行快速检测和快速放行,进一步降低送至实验室的检测比例。调整和优化监管秩序,实现进出口货物的准确监管,提高诚信守法企业的通关效率现场海关简化了加班预约程序,合理安排人力,努力满足企业加班需求。
5。优化保税监管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从事医疗、安保等防疫需要行业的企业,优先采取发行、收集报纸等便利措施,实行“四个自力更生、一个简化”因防疫需要,企业捐赠或征用的保税货物,经企业申请登记货物名称、数量、捐赠(征用)单位等基本信息后,应加快放行。
2、实施稳定企业,确保企业“零顾虑”
6。纳税期限的延长对于2020年1月提交的合并纳税申报表,延期至2月24日完成应付税款的合并电子支付。对于2020年2月3日至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疫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课日期内的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可延期至复课日期后15日。
7。调整索款开始日期对于延迟付款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的进口货物,起始日期将推迟至2020年2月10日涉及规范性文件或者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许可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免缴滞纳金
8。简化加工贸易延期手续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逾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册(账册)逾期核销、深加工结转和国内销售税收征收等各类申报业务逾期的,主管海关应根据企业指令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应补充相关材料合理拓展账簿在线监管,以企业为单位管理账簿核销周期,满足企业进出口业务需求。
9。特定企业资质的延伸在防疫期间,出口水生动物、水果、竹木制品、饲料等产品的企业注册证书已过期,且无外国和地区要求的,企业出口资格可持续3个月;国外国家和地区有要求的,可以通过视频实施现场评估
10。部分风险担保豁免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防疫物资,支持企业集中办理国内纳税申报等手续,自动通过审核,不提示相关风险参数。在防疫期间,海关不得对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防疫商品征收风险保证金(不守信用的除外)
11。减少工厂审计工作海关通过远程视频连接和电子传输文件数据等非现场方式对合格企业进行检查。统筹安排企业审计业务,多事件合并,“多检查整合”,减少工厂数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12。深化容错机制和主动披露管理措施网上快速处理企业申报错误审查申请,企业因相关改革和政策调整等非主观故意原因造成进出口申报错误的,将不记入信用记录,不影响企业信用等级推行主动公开管理措施,及时纠正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造成不良后果,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和减免滞纳金
13。从简单到快速处理行政处罚防疫物资中涉及企业和个人的案件,要从简单到快速处理。一般来说,所涉及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账簿不被扣留。当事人书面承认违法事实,并有检验、检验记录等关键证据能够相互确认的,海关可以作为证据。经当事人同意,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送达,并可以确认收到。
三、创新做事方式,实行业务“零接触”
14。零现场业务联系确保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互联网加海关”的作用如需亲自检查纸质资料,经批准后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供电子文件,然后补充纸质资料。所有营业网点均实施“微扫描码”、数据存储篮配置、隔离保护带设置、企业移动扫描码业务预约实施、“指尖移动、报关顺畅”实现、“一放一取”非接触式数据传输、异地业务咨询和政策解决方案沟通。
15。港口监管零接触货物收货人可以委托监管工作场所的经营者和运输负责人到场配合海关查验,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通知海关不在场查验。全面实施无纸化通关,减少纸质单证的收集、纸质海关印章的发放和相关监管账簿的背书。
16。税收管理零接触利用“网络会议”等科技手段开展评估、价格评估、税收减免等业务企业可以利用电子手段收税备案。对于不能实行电子备案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备案,然后补充纸质原件。如果企业使用关税保证保险进行税目保证申报,则暂时不需要原保险单,待H2010系统查询确认保险单信息后即可申报。企业可以在线提交商品分类、价格和原产地预确定申请,并通过视频、电子邮件和微信进行沟通,实现零接触业务处理。
17。原产地签证零接触支持企业通过快递服务传递信息申请原产地证书。企业可以一天24小时申请原产地证书,“不用出门自己打印”
18。保税监管零接触依托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子系统,关区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将全面实现网上办理,企业必须提供但不能无纸化传递的纸质文件可以事后提交。简化核销程序。对于需要核销的保税手(账)簿,一般不允许进行工厂盘点。海关根据企业库存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企业保留相关数据。
19。涂层锉零接触鼓励企业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材料快递等非接触方式申请进口涂料备案。一、加快进口涂料备案材料的审查、发证,并缩短进口涂料备案的处理时限。
20。数据咨询零接触为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提供纸质、电子报关单证文件存取(凭证)处理等数据咨询服务,优化网络预约处理
21。企业注册零接触深化“多证融合”和“注销便利”改革,加大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简化企业登记或备案手续,通过“单一窗口”和行政审批平台实现网上企业登记、变更和注销的全过程。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变更外,其他登记信息暂时不需要申请变更,疫情结束后应办理相关手续。从快到快为红十字会等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开展防疫物资进出口活动和需要办理临时登记的业务
4。突出各方关注,努力服务“零距离”
22。提供优质咨询通过12360海关热线、24小时热线、新媒体等服务平台,及时回答业务查询,宣传海关政策和便利措施我们将与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一个由跨部门业务专家参与、涵盖通关各环节的微信群,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
23。创新支持服务通过企业协调员加强与辖区内大、重点企业的联系,及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解决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减少进出口报关差错,避免程序违规在技术中心(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服务资金中,专项安排资金开展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技术研发补贴项目,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优先安排生物医药、大型卫生产业等领域项目,确保公共技术服务,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24。开展“指尖”研究通过问答明星、微信、电话等在线渠道进行的“指尖”研究,可以了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收集企业重返工作岗位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协助和指导服务。
25。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清理“便利防疫物资通关和税收优惠”政策法规,通过“向强国学习”等平台和地方司法部门进行准确的法律宣传和解释,帮助和引导相关企业充分利用海关优惠政策。
26。做好法律救济服务工作首次答复有关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咨询,做好行政复议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风险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执法纠纷,通过法律解释积极解决企业通关相关法律问题
27。加强对外限制性贸易措施加强海关对外贸易统计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和收集其他国家(地区)因疫情对我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应对工作,及时组织评估,加强企业对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专项培训,为企业顺利出口提供支持
28。支持新兴格式的开发主动联系邮件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重点了解电子商务企业在人寿保险和用品类的通关困难和需求,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保邮件和电子商务必需品的快速释放。进一步简化市场采购申报,支持企业利用市场采购开拓出口市场
[记者]刘艳婷
[通讯员]弓玄
[作者]刘燕婷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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