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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国家的利益。雇主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智全
。近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xi市促进养老条例》,标志着“Xi安版”育儿假的诞生。迄今为止,至少有16个国家颁布了关于"独生子女假"的具体规定,最多休假天数超过20天。
孝顺老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由于社会节奏加快、工作繁忙等诸多原因,居家养老已成为许多独生子女的难题。孩子们想要孝顺,时间是不允许的。因此,应该享受家庭幸福的老人只能住在“空巢”里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居家养老挑战严峻的情况下,各地纷纷立法允许独生子女享受一定时间的育儿假,这不仅表现出对民生的强烈感情,也释放出政策的善意,值得充分肯定。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立法设立独生子女假的初衷是好的,政策的全部善意是热情的,但它能否实施还有待观察。正如许多网民担心的那样,“独生子女假”可能会因涉及各方利益的博弈而陷入“公易私难”的尴尬境地。因此,为了确保这一造福人民的政策扎根,还应该努力平衡各方的利益。
独生子女假的落地首先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全面落实。但是,用人单位实施这一政策的前提是不损害或尽量减少自身利益的损失由于独生子女员工回家照顾父母,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临时“裁员”,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此期间雇用另一个人来替代工作,这肯定会直接增加劳动力成本。这对于以利益为核心的雇主来说是很难避免的,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愿意也不愿意。如果忽视用人单位增加的成本,就等于将“独生子女假”的所有成本转嫁给用人单位,这无疑违背了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公平原则。
因此,当务之急是确保独生子女照料假得到切实执行,并在政府、雇主和个人之间平等分担独生子女照料假产生的劳动成本。毕竟,实施独生子女假不仅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国家的利益。雇主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不仅应该引入独生子女假,还应该忽略雇主的劳动力成本。
“为世界事务立法不难,但执法难。”“显然,唯一的育儿假首先取决于对相关利益攸关方利益的平衡考虑对此,政府不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自觉支持独生子女假,如在税费征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待遇,允许员工适当承担一定比例的劳动成本增加,并均衡分担全社会的劳动成本,以动员用人单位积极实施独生子女假。
当然,在平衡和合理分担独生子女假劳动成本的同时,也有必要对那些只注重利益最大化、在政策执行中玩忽职守的用人单位严肃执法,以法律刚性威慑的方式迫使其忠实执行独生子女假。这样,唯一的育儿假才能真正反映现实,从而有效平衡雇主、个人和社会的利益,确保这一福利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