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郑州从事批发业务的柴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透露,他于2012年通过公开拍卖获得的新郑市龙湖镇的一块土地,在产权转让过程中被原土地使用权人田、司占用并建造。如今,在柴先生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一栋18层的住宅楼赫然耸立,许多居民已经搬进来。
年10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第一次以看房为由给田某打电话,回答说:“这五张证件不全,正在办理中。四千五百平方米,准备看房子“
事件回顾
法院裁定,转让出
的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仍在建
2年9月,柴先生通过参加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拍卖,成功获得了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的抵押土地使用权2012年10月8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将原新郑市龙湖镇永发木器厂田某、思某名下的土地(1596.21平方米)移交给柴先生,执行(2011)新知建字诺判决。0856-1
2年10月,新郑市人民法院裁定
。然而,在产权转让过程中,柴先生再次来到这块他依法通过拍卖赢得的土地。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大坑。建筑工人正在挖掘,为建筑工程打基础。
"什么?盖楼在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买的土地?”于2014年7月,柴先生向田及司提起诉讼,要求没收该土地。
根据河南省国家司法鉴定中心2015年2月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柴先生于2012年9月5日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1596.21㎡土地已被田某、思某在建的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占用2015年4月16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被告田、司拆除房屋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2年4月015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就
案件进展
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已经公布。
的原告,谁知道,别无选择,只能申请执行
在住宅建筑“ba”的18层。判决下达后不到两年,一座名为尚润华花园的住宅楼就在这片近1600平方米的土地上拔地而起。因此,法院下令拆除的大楼是“任意”建造的。
面对田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5年7月,柴先生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法拆除田等人在涉案土地上修建的相关建筑物。据柴先生称,2018年7月,法院因田拒绝处决他而将其逮捕和拘留。
2年8月018日,经新郑市人民法院调解,柴先生与田某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柴先生提供的结算协议,田须分期向柴先生支付377万元,柴先生可将土地转让给田先生。对此,《河南商报》的一名记者要求田予以确认,称协议确实已经签署。然而,就在协议的最后付款日期之后,田某再次违约,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柴先生再次陷入绝望。
2年5月019日,柴先生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恢复执行田的和解协议,拆除本案所涉土地上的房屋,并对其拒绝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查。
土地状况
建造的建筑物已被居民占用,仍在出售。被告承认五张证件不全
9年10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原元璋路)保湿花园项目。柴先生拍摄的2017年照片最初位于一楼保湿花园的销售部,现在是一家新开的面店。据了解,除了一至二层的商店外,该建筑的其他楼层都是住宅楼。仍有许多居民在雨中进出。住宅区的庭院和走廊里停着几十辆私家车和电动车。据田介绍,该建筑可容纳135户。
土壤水分花园销售部拍摄于2017年(受访者提供了照片)。
原销售部现为面店
9年10月10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郑市住建局管理部了解到,目前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土壤水分花园项目尚无记录。对此,田本人坦承,该建筑目前有五个证书不全。
“由于该建筑物建在该土地上,涉及该土地上附属建筑物(即该建筑物)的所有权,我的土地证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已被搁置,目前无法办理。””柴先生无奈
相关回复
法院:“田(被告)下落不明”
被告:“我们可以随时见面”
那么在本案中,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是否构成拒绝执行罪?
关于本案,河南余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华阳律师建议法院一方面要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以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新郑市人民法院
10月12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郑市人民法院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就申请人柴申请执行的案件,将田拒绝执行的材料移交给公安局,田被排除在防伤害纠纷之外。公安局认为该案不构成拒绝执行罪,向新郑市人民法院发出了拒绝立案通知书。
2年1月019日,新郑市公安局解释不立案的原因新郑市人民法院
表示,“现在我院正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以自诉方式立案。”目前,田的下落不明,而本案的房地产情况复杂。如果强行拆除,将会造成更大的不稳定。“
”对此,柴先生迷惑不解,“我已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交了诉状。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
2年1月,柴先生提交了自诉(被调查人提供了照片)
关于新郑市人民法院是否曾于2018年7月因拒不执行逮捕措施、拘留田一事,《河南商报》记者再次向新郑市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至今未收到相关答复。
另外,关于新郑市人民法院报告的田下落不明的情况,10月9日至10月12日,《河南商报》记者多次致电田,称他在郑州附近,“有时间可以随时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