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求,如专横、享乐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动机是以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组织和单位的正常秩序,以实现个人的某些不合理要求。
2、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聚众形式必须是聚众多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罪之一,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
任意殴打他人;
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