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扶贫贷款中借钱发展生产不难。国家给予的扶贫贷款帮助我们度过了难关。现在我们有足够的钱及时归还。”黄英平说,他是朱元市汉滨区七岩社区的居民。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巡回法院公开审理了大朱元镇七岩社区一起未决扶贫小额贷款案件。来自周围社区的近300人参加了听证会。这是该地区近期依法收取逾期小额扶贫贷款的真实缩影。
大朱元镇贫困户李牟某父子向安康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提交了《汉滨区财政扶贫小额信贷申请》,申请贷款5万元用于藕的种植。双方签订了《农民小额贷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期限为36个月,月利率为5.833‰。如果还款方式是随利息增加结清本金,而未能按时偿还本金,则从逾期之日起,贷款利率将加收40%的罚息。同一天,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某的银行账户发放贷款5万元。2017年6月28日,利率调整为3.958%在贷款期间,李某只支付了部分利息。
2019年8月,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英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其儿子偿还贷款本息。考虑到本案是由扶贫小额贷款引起的纠纷,审判长决定到祁延社区进行一次公开巡回,以达到“一案一教”的目的,方便群众诉讼。经过半小时的公开审理,审判长在调解不成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及其儿子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原告贷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剩余利息。9年1月16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谭分院到赫哲族县洪胜社区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安康农业商业银行与刘谋、刘谋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
被告刘某的家庭是一个有档案卡的贫困户。2016年6月3日,她享受了扶贫政策,并申请了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同一天,她与原告安康农业商业银行签订了《农民小额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万元,期限为3年。原告农业银行向被告刘谋提供的账户转账5万元。2019年6月,贷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偿还贷款。原告多次催收不果后,被告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考虑到被告刘某年龄较大,主管法官决定将此案作为巡回案件处理。9月16日,他前往被告住所地,邀请镇司法厅、村委会社区干部和10多名当地群众参加了审判。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政府贴息贷款应按照政府签订的贷款合同,按时履行约定的相应义务
“扶贫小额信贷是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专门用于支持贫困家庭发展增收产业。它不是政府发行的救助基金或政府补助基金。政府给予贴现利息。扶贫小额信贷的主体需要贫困家庭按时归还。”韩斌区扶贫办产业金融组组长王勇说道
年以来,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小额信贷逾期风险缓释工作。
1是成立专门的工人阶级,成立预防、控制和处置汉滨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领导小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分别成立了风控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的预防、控制和处置。二是巩固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各区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防范逾期风险。我们建立了全区小额贷款和2019年底前到期扶贫贷款催收清收责任人台账,汇总了银行和农村逾期贷款监管清收台账,逐笔排查了逾期贷款原因,制定了处置措施,汇总了责任人催收清收情况,明确了整改期限。在实际到期贷款风险应对计划的编制上,建立了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操作中的问题。明确相关政策,采用分类处置方式化解风险制定和完善各类逾期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处置措施,明确延期、续期、重新申请和风险补偿的相关政策。建立风险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落实“一月一日提醒”、“一月一日通知”、“周一监管”工作制度。提醒乡镇和银行未来2个月内到期的贷款,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提醒任务,每周对经营情况进行统计、排序和监督。
与此同时,各区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扶贫小额贷款在人口密集地区和村(社区)悬挂横幅,张贴《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理逾期扶贫小额贷款的通知》,发放宣传彩页,营造清理氛围。乡镇、村和银行组织负责人通过电话和家访等方式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说明扶贫小额信贷与救助资金的区别,强调扶贫小额信贷是帮助贫困家庭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政策性贷款。他们有责任按时还款,以及因未能按时还款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各村委会将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告,公布村内贫困家庭小额贷款逾期信息。加强信用模式宣传和偿债行为曝光,引导贫困家庭增强信用意识,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金融信用环境。
在组织、领导、监督和效能方面,全区组织召开了5次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会议,统筹安排全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织了三次扶贫小额信贷专题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组织司法部门为20多个依赖债务的借款人立案。我们不断增强监管力度,向银行和乡镇机构下达了13批监管令,向逾期严重的乡镇机构下达了白色监管令。连续3个月以来,该地区一直被告知逾期问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与处置指引》相继出台,对逾期100万元以上或逾期率超过3%的乡镇办事处实行直接面谈制度
目前,区人民法院将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偿还扶贫小额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公告和电视曝光,并将借款人及相关信息纳入失信借款人名单和全国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债务的“拒不履行者”和“拒不履行者”,将依法组织催收,并采取查封财产、公开拍卖、冻结账户、拘留等强制措施实施联合处罚。根据
数据,截至2019年9月14日,汉滨区已结清贷款4055万元,其中现金还款2553万元,展期4181万元,展期108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