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媒体报道,安徽遂溪人王长生因逃避计划生育杀害三名乡镇干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近日被执行死刑。
数据表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司法文书网于今年11月28日发布了“王长生故意杀人案刑事审判判决书”,披露了该案的审判和辩护情况。根据判决,王长生认为,乡镇干部因为计划生育而抢劫了他们的食物、房子、岳父的电视机和四轮车。然而,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即使计划生育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时工作方法不当,也不能成为王长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199后,王长生不服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长生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0年春节前后,被告人王长生及其妻子李某1为逃避计划生育,住在安徽省遂溪县仁济镇庙台村其岳父肖李赤庄家中。同年4月13日下午,安徽省遂溪县陈集镇政府干部梁、陆、王、高等遇难者乘坐驾驶的“曙光”越野车到遂溪县镇庙台村小庄。他们先后找到了王昌升和李某一家。做好思想工作后,他们同意乘车返回陈济进行节育手术。
王长生把包拿到最后一排,李某1人带着宝宝坐副驾驶位,梁某、高某、王某4人、陆某3人坐中间一排,开车回陈济。
数据图
是经过试验发现的:当天18时左右,当汽车从西向东行驶到遂溪县仁济镇庙台村任家庄村与双堆镇刘淼村大王家庄村之间的农村公路时,王长生用铁锤打了四个人的头。梁受伤后爬到前排乘客座位,要求停车车停稳后,梁某和李某一个从副驾驶车门下了车,高某和王长生一个接一个从右侧车门下了车。在路的南边的沟里,王长生追上了高某,用锤子继续砸陆某的头。他们用锤子在左侧车门上敲了陆某的三个头。他们追着陈某和梁某下车,逃离现场。由于车辆故障,他们将车遗弃在蚌埠市固镇县河集乡中营村的公路上,逃离现场
经现场勘查,发现王某4号尸体、工具锤和王长生的血衣。据法医检查,陆某3号因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造成颅骨骨折,死于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脑循环衰竭。高被人用钝器击中头部,造成颅骨骨折、硬脑膜破裂、脑组织破裂和脑循环衰竭。王某4日死于头部和面部钝力挫伤。
还发现王长生潜逃后,化名李伟,四次盗窃。王长生的妻子李某1的证词显示,由于他们以前没有怀孕,他们收养了一个女孩,后来生下了大女儿。在谋杀之前,他们在满月之前又生了两个女孩。李某看到仁济计生办拿走了他二哥的电视机,说王长生经常说,没有哪个男孩没有脸回家,死了会让人窝囊。当他离开时,王长生在房间里说他不能回家,她也哭着说他不能回家。
数据图表
证人陈某的证词还说,仁济市计生委已经带走了王长生岳父家的彩电和四轮车。上车前,王长生说:“带上我,我会跟着你,把彩电和四轮车还给家人。””
王长胜还提出梁某等人抢他们的粮食、房子、岳父的电视机和四轮计划生育车的借口。他的辩护人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的发生与非法计划生育工作和严重侵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权利直接相关。
淮北中院确认了上述情况根据判决书,梁等人在遂溪县镇王公公的家中,在小庄王公公的家中做思想工作时,在王公公家中抢走了一台电视机和一辆四轮车。濉溪县陈集乡计划生育部门在处理王长生的计划生育工作时,不同程度地损坏了王长生的房子。
但是,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即使计划生育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不正当的工作方法,也不能成为王长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因此这一正当防卫意见不予支持。
淮北中院认为,被告人王长生对计划生育干部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满,用铁锤打了他们,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情况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负责定罪的公诉机关王长生多次用锤子砸别人的要害部位,不顾后果。他的主观意图显然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他没有故意杀人的借口显然站不住脚,本法院不会接受。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无与伦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