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钟家”起诉“老钟家”:商标侵权索赔150万!法院裁定......

钟昌华原籍成都。多年前他去沈阳工作,后来在那里经营了一家四川面馆。2014年被命名为“老中甲川马薇拉面”,并获得“老中甲”商标注册证。在

的机会下,钟昌华发现一家名为“成都老钟家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餐饮公司在距离他的家乡成都数千公里的地方经营着一批名为“老钟家庭”的成都小吃店,并接受加入,共涉及20多家店铺。

钟昌华表示,在实地考察该公司及其部分门店时,他还发现店内菜单、餐具、现金收据、小册子、美团APP和电平APP上使用了“老钟佳”一词。钟昌华认为,该公司在成都的行为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提起了诉讼,并提出了150万元的索赔。

钟昌华在沈阳开这家四川面馆已经20多年了。这家商店只有一百平方米,但它已经成了一个小名人。2014年,他将面店命名为“老中家川味麻辣面”,并获得“老中家”商标注册证。

记者从其商标注册证上看到,核准的商标服务项目有43类,包括餐饮、移动餐饮、餐饮、餐饮、自助餐厅等。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1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3日。根据

目查,成都老中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志新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公司申请注册了“协茂森老中家族”的多种商标此外,它还申请注册“九件”标志(43个类别)和“老钟之家”标志(将“钟”标志与“老钟之家”结合起来),后者有35个类别和43个类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199案件发现,钟昌华主张的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老钟家”标识,在商店招牌、宣传手册、菜单、用具、员工围裙等上使用图文。二是收银单、美团、电平APP上的店铺名称为“老钟家成都名小吃”。第三个是企业名称中使用的“老钟家”问题。

那么第一起案件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初审法院认为,它不构成它。虽然“老钟家族”和“老钟家族”的安排是一样的,但“钟”是传统的。两者在书写风格和汉字形式上也有差异。因此,尽管发音相同,但标志中使用的字形和图形是不同的。这两者不相同或相似。此外,法院认为“老钟家”面店没有分店,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许经营,也没有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客户基础和地理范围相对有限,注册商标知名度不高。在第二起

案件中,法院认定,收银收据、美团、公众点评APP中“老中佳”名单的文字描述和书写方式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同时“老中佳”三个字与其他“成都名优小吃”店的作用不同,构成对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在

第三起案件中,法院认定,在老中建餐饮管理公司的企业名称中使用“老中建”一词的行为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范围,钟昌华可以主张另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理。

关于钟昌华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钟昌华未能证明因所称侵权而遭受的损失金额。在综合考虑商标受欢迎程度、涉嫌侵权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等因素后两个营业场所相距数千公里,客观上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较小,餐饮企业侵权的主观过错程度相对较低。最后,法院决定支持钟昌华的2万元损失。

钟昌华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后来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在钟昌华看来,无论“老钟家”和“老钟家”的字体有多么不同,它们的读音和表达的基本含义都是一样的,这就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它们产生混淆和误解,或者认为它们之间有某种关联。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钟昌华认为侵权赔偿金额明显过低,不足以处罚对方的侵权行为。同时表示,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老中甲”的名称也应在侵权案件中处理,因为这也容易误导和混淆。

关于该诉讼,记者走访了成都老中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但该公司已不在其注册办事处。记者几次试图通过公司登记预约电话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但没有人接电话。

,然而,记者在走访其相关商店时发现,目前,“老钟家”商店的招牌已改为“谢默森老钟家”,相关收银机收据上的商店名称也已被修改。此外,记者通过美国宣教应用搜索,发现以前的“成都老钟家小吃”也改成了“谢茂森老钟家”

对于企业来说,商标关系到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边肖在此提醒大家再次小心谨慎!避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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