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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这种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人身自由方面仍然享有很大的权利,但他们必须接受逮捕的传票。
1。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是多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票和逮捕证的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情节特别严重、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传唤或者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或者强制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留犯罪嫌疑人。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保证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
强制传唤和强制拘留是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经我院院长批准,但两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1,不同文件应当作出拘留决定,并签发拘留令。
2,方式不同拘留由司法警察交由当地公安机关羁押;执行官员应将逮捕令直接交给被拘留者。在签发逮捕证之前,应向被拘留者解释拒绝出庭的后果。如果被拘留者经批评教育后拒绝出庭,司法警察应签发传票传唤他出庭。
3,不同的应用时间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同一行为的拘留不得继续适用。但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新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拘留。但是,逮捕传票的数量没有限制,只要满足逮捕传票的条件,就可以适用多次。
4,不同适用条件在执行过程中,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情形的,可以适用拘留。逮捕传票适用于被两张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的情况。
5,不同权利的申请复议在押人员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拘留的后代无权申请复议。
6,不同时期拘留期限为1-15天,而拘留令的依据是被执行人抵达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或询问。
7,不同程序司法羁押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应由三名以上的行政人员讨论。有裁决法院的,裁决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决定,并报院长批准。逮捕传票属于执行权力,可在执行成员向总统报告批准后直接适用。
3。适用逮捕程序
执行人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带相关人员离开现场来解决问题。一旦司法拘留被宣布,后续工作中的冲突将会增加,工作空间将会消失。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使用强制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明其财产状况,督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是消除妨碍执行行为的有力措施。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明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为了防止操作的任意性,逮捕状的具体执行方式受到限制:“人民法院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逮捕状“
对本案的拘留措施应由合议庭或行政机关提出《关于民事诉讼法中一些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提交总统批准后,应填写逮捕证并交给司法警察。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
199逮捕证,迫使被传唤者在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对于抗拒逮捕令的被拘留后裔,执行逮捕令的人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约束工具,迫使他们就范。但是,讯问后,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应当恢复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根据法律规定,传唤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传唤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