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的“33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如何补偿集体土地征用?与修订前的补偿有什么不同?农民朋友、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和关心它。综上所述,在征地过程中应考虑六个因素来制定小区的综合地价,以三年调整、四费补偿、三个补偿原则三种方式对住宅进行补偿。

关于征地补偿

补偿内容国家依法对集体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简而言之,就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都是不可缺少的。

关于征地补偿

具体标准

1。小区地块综合地价国家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地块的综合地价确定。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制定。在制定该区的综合地价时,应“考虑六个因素”和“每三年调整一次”在制定该区的综合地价时,应全面、充分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六个因素。科学分区和合理计算不应低于现行的征地可比标准。土地价格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不得调整或重新公布。同时,应明确界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区综合地价中的比例。

关于征地补偿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价格征用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外的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部分在多年的征地实践中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农民和集体所接受。应注意与现行薪酬标准接轨。

3。农村住房采取“三原则三方式”进行补偿在征地过程中,对农村村民房屋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改善生活条件”和“尊重农民意愿”三项原则。应采取三种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宅基地换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对因征用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要给予补偿,以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他们在房屋产权上的合法权益。这里最大的原则也是对无地农民最有利的原则,即“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这样世界上所有的穷人都会幸福。

关于征地补偿

4。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俗话说得好,买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支付补贴。总之,必须确保改善无地农民的生活条件,不降低现有生活水平,并确保长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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