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非常时期,在线咨询不应该给出诊断结论

为应对疫情防控需求,国家卫生安全委员会近日发布了《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服务意见通知》,建议医疗机构减少线下诊疗活动和人员流动,提供网上咨询和诊疗服务意见,以缓解医院治疗压力,减少人员集中,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北京的许多大医院也采取了行动,推出了各种免费健康咨询服务。然而,当人们对网络诊断和治疗的期望越来越高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进行网络咨询和网络诊断和治疗时应该特别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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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络诊疗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广。他说,网上咨询不是网上诊断和治疗。对于确有需要的特殊患者,医疗机构应开辟门诊或住院的“绿色通道”。

在线咨询不应给出诊断结论

谈论在线咨询的法律风险。张广表示,网上咨询行为是指由医疗机构或第三方平台进行的患者对自身疾病提出的非诊疗问题,如医疗、注册、保健等。没有具体的诊疗用药内容。

应该注意,网上咨询不是网上诊断和治疗。医生对疾病做出诊断结论并提出治疗方案将被认定为网络诊疗行为,而医疗机构在未获得网络诊疗资格的情况下存在合规风险。

何建议医疗机构在设计网上咨询页面时,可以提供固定的格式和内容,提示医生只向患者提供咨询意见,不提供诊疗方案。同时,医生在提供网上咨询时应注意不要给出诊断结论或治疗方案。同时,在提供网络咨询的过程中,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患者的个人健康信息。

医生应告知患者网络诊断和治疗的风险。在

疫情期间,网络医院通过网络诊疗为部分患者提供网上诊疗服务,大大减轻了实体医疗机构的门诊压力

张广表示,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的明确规定和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时应注意以下风险:首次就诊患者不得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对于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应掌握患者的病历,明确医疗机构诊断的常见病和慢性病,并能有效地进行随访。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检查时,应立即终止网络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同时,网上诊疗时,不得开具麻醉、精神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在互联网上为幼儿(6岁以下)开药时,应确认儿童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生陪同。

在网络诊疗中,医生不仅要解释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计划,还要告知患者网络诊疗的风险。医生不履行护理职责,医疗机构在网络诊疗过程中如有差错,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特殊病例患者应及时入院

“由于防疫控制需要控制医务人员数量是原则,但有些特殊病例患者也有入院的必要”张广说,在疫情防控期间,虽然门诊人次明显下降,但为了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转,急救医疗机构需要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并始终保持正常运转。

”医疗机构应为特殊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张广说,对于不能通过互联网完成诊断和治疗的患者,如需要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输血、透析和放化疗的患者,虽然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但一旦治疗中断,患者的病情可能会恶化甚至威胁到他的生命。需要手术的病人可以适当放慢速度,但医疗机构应尽快处理相对紧急的手术。对于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医疗机构也需要及时安排。

对于此类患者,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告。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可以对患者的治疗时间和治疗内容进行适当安排,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同时避免患者集中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以为门诊或住院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手术指征并能安排手术的患者,及时通知患者尽快安排手术,以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真正需要门诊、手术或住院治疗的患者,医疗机构应重点对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调查,以确认患者和陪护人员中没有传染性疾病感染或疑似感染如新型冠状病毒”张广说

图片来源:北京万鑫视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记者刘欢

编辑:匡峰

工艺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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