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p>
1。县地方税务局的处罚正确吗?请解释原因 2。申请人某申请行政复议?李某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3。李某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4。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请解释原因
试题分析< p>
1。县地方税务局的处罚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经税务机关通知拒绝申报构成偷税。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地方税务局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罚是正确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本案中,李某认为罚款数额过大,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这些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李某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县地方税务局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因此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县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市地方税务局是上一级县级地方税务局的主管部门,因此行政复议机关是市地方税务局或县级人民政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因此,在本案中,李某应当自知道县地方税务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案件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由于罚款不属于复议程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行政复议机关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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