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将同时调整。

北京新闻快报(记者吴伟)11月11日上午,北京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冀景平表示,从2020年开始,城乡居民和劳动适龄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将同时调整。

个人医疗保险


|北京市医保局于1999年11月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摄影师/新京报记者陶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后,2018年财政部门将按每人每年1430元的标准给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占资金总额的88%。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从2000个左右增加到近3000个,医疗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城乡居民都使用医疗卡进行实时结算,改变了农民在报销前支付医疗费用的历史,使普通人更容易就医,居民参保人数当年增加了553万人次。北京市健康保险局副局长杜新说

根据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医疗保险期限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办理参保手续期间,从2020年1月1日起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过程中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人工报销。256岁+199岁的冀景平表示,为了确保北京的城乡居民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政府将在2020年继续增加对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补贴。人均财政补贴每年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和儿童的个人缴费每年将增加120元。工作年龄的居民每年将增加220元。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强居民医疗保险的运行保障。

2-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补助4180元/年;学生和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劳动年龄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请确保被保险人按照新的支付标准在扣款账户中有足额存款,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支付能够按时完成。

13类困难人员,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定期养老补助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子女、孤儿和弃婴、退休居委会老积极分子、退休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已故退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低收入农民、残疾人等。,其个人缴费完全由财政补贴,个人无需缴费

为增强居民医疗保险自下而上的保障功能,市医保局将从2020年起继续优化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在2019年将居民医疗保险住院上限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医疗,提高区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将区级医院、区级中医医院等区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同时,首诊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区、镇政府办的可开展首诊的公立医疗机构。只要被保险人选择一家三级或三级以下的医院作为他的个人指定点,门诊服务就可以直接在医院接受治疗,无需初次转诊。吉景平,

,表示市医保局正在开展完善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的精算工作,未来将逐步建立居民医保筹资的动态增长机制和医保待遇的动态调整和完善机制。与此同时,还启动了对基金结余激励机制的研究。对于不看医生或很少看医生的被保险人,今后将探索改善大病保险治疗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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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闻记者吴伟合作记者陶然

编辑京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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