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宅基地对农民来说值多少钱?城市居民可能没有很多概念一些数据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直觉。
600平方米42万元,1000平方米170万元。两个投标中宅基地所在的省份是一南一北,这两个省份在12月中旬出现在同一个土地转让平台上。转让信息中标明的“转让期限”为70年。
199户农民免费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转让吗?现行法律是允许的,但有许多先决条件。从土地流转平台来看,包括上述两块地,平台上的很多宅基地流转信息都单独标注如下:宅基地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流转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并给予补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
以上两套住宅的单价分别约为700元/平方米和1700元/平方米。与通常几万元的国有住宅用地单价相比,这个价格似乎并不高。然而,考虑到农民获得房屋几乎没有成本,如果最终交易能够完成,那么收入就足够有吸引力了。
新版《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元旦正式实施。宅基地流转会不会出现“有偿退出”的浪潮?
但是,《土地管理法》没有详细规定谁可以返还宅基地或者谁可以购买宅基地使用权。这将直接影响宅基地流转的可操作性
以前,一些政府部门规定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或归还给集体组织。也就是说,包括城镇户口在内的集体以外的居民不能去农村购买宅基地
今年5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有关情况。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城镇居民没有购买农村宅基地的空间,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无法突破,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造别墅和私人会馆。尽管
政策有许多限制,但私人转让宅基地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
例如,上述宅基地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在土地出让网站上明确标示为公开出让?由于看不到相关的交易信息,很难判断受让方是否为集体内幕人士,或者转让方所在的集体组织是否已经有偿收回上述宅基地。
但是,如果宅基地持有人想将地块返还给他们的集体组织,他们还需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流转吗?这似乎是一个费力且不合理的行为。
199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福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农村改革40年特别会议”上也表示,随着农村社会和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实践中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多户和超标准占用土地的现象更加突出。城市居民被禁止在农村地区购买土地和建造房屋。虽然群众自发和擅自转让宅基地的数量在增加,但对地方政策的监督仍在不断加强。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厅近日发布了《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愿协商等方式有偿收回。
今年11月16日,韩长福在江西的一次调查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民的住房权益,让他们有房住。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探索如何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但如果流通渠道仍然受到控制,只能允许内部流通,是否有利于闲置宅基地的消化?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吗?
最近,一些专家学者对宅基地问题发表了强烈的意见,呼吁扩大宅基地流转的范围,赋予宅基地更多的权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最近多次提出,明年要加强六项改革。第一是通过城乡要素的流动,加快大都市区的发展。“最近的《土地管理法》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打开了一个口子,但不允许向外流转宅基地。这一改革必须加快,否则大都市地区的潜力只能被看到和掌握。”
9年12月6日,在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主办的“合作创新高端论坛”上,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宅基地流转的分配仍然局限于集体经济内部,要么返还给集体经济组织,要么转移给邻居。虽然这是为了鼓励有偿退出,但没有退出的渠道。农民不会把它交给集体或转移给他们的邻居,因为在实行一户一居的农村,大量的房子闲置着。
何说,中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万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19万平方公里。农村人口下降到50%以下,但农村建设用地存量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两倍多。农村70%的建设用地是宅基地。随着大量的人进入城市,宅基地大多闲置。
“有人说3000万亩闲置,相当于城市住宅用地总量。”蔡继明说
何说,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和居住权,没有收益权、抵押权和转让权,而城市中的宅基地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大批退休干部、公职人员和一些大学生希望参与农村振兴,但如果他们没有地方住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修订完成后,蔡继明表示正在关注《物权法》的修订。在他看来,他希望通过修改《物权法》,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将被赋予平等的权利。
在上述论坛上,中央党校政法教育研究部教授宋志宏表示,尽管外界对今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意见不一,但该法也为今后的改革和探索留下了空间。
,在她看来,虽然法律修正案不允许宅基地直接进入市场,流通的道路并没有完全堵塞
在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原法律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被删除,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出让、租赁等方式直接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计划、依法登记、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批准的条件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之间有联系吗?
的宋志红说,进入市场的宅基地存量并不是农民出售自己的土地。宅基地的进入需要一条退出路径,即农民从农村经济组织中退出宅基地,经过改造和规划调整后纳入商业建设范围。商业建设用地的进入也为集体商业建设用地的进入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蓄水池。
199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红乐此前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建议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不要对宅基地的流转施加太多限制,也要将部分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并进入市场。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也提出,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允许村集体将闲置的宅基地和有偿收回的废弃集体公益建设用地转为集体商业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宅基地曲线进入市场的想法开始被决策者所采纳,但仍然设定了一个先决条件:村集体是流通的主导力量,而不是农民自己
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即将正式实施,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正在起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业内人士也将拭目以待,看看是否会对宅基地的转让做出更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