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配偶、父亲和母亲住在一起,在公共假日无法团聚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探亲假。探亲假可申请20至30天,视雇员的实际情况而定,如结婚或非结婚、服务年限、旅行距离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休假注销手续。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三日内离岗,由所在单位批准,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批准;经过三天以上的审批,由单位组织部门审批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应在三天内由所在单位批准,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假期结束后,按审批权限到相应部门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休假手续或无故逾期者,按旷工处理,逾期者按相关管理措施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公职。如果病假超过一定时间,将扣除当年的绩效工资或基本工资。长期不休假或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按“吃空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