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后,市社保中心昨天宣布,社保缴费工资申请将于6月5日开始,7月25日结束。对于未能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将从7月起按上月单位缴费金额的1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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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告,雇主使用2018年(自然年)员工的平均月工资作为报告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基础。当报告和输入时,没有上限或下限。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隐瞒不报。如果
未能按时申报工资,用人单位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上月起按单位缴费额的110%确定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北京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申请社会保险缴费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由社保机构(代表)加盖公章并签字后留存。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单位,应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单位版》申报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并打印《2019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盖章后,各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各一份。
此外,从2019年7月开始,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机构将以个人身份进行备案。从6月5日至7月25日,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和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如果申请程序未能如期完成,2019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前一年的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额为缴费基数
由于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已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北京市医疗社会保障局管理。为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仍应负责办理人民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各项社会保险的工资申报。申报完成后,人民社会保障部门应将相关数据传送至税务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