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从10月1日起,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一并申报。

9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减少纳税申报数量,方便纳税人办税,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形式的公告》,从2019年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一并申报。

房产税怎么申报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深化“管理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方便纳税十项新办法的通知》,明确实施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数量,提高税收便利化水平。为了及时落实这一便利措施,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相关申报表。

公告称,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中的部分数据项,规范了个别数据项的名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税源明细清单合并为“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表”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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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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