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月的税收减免在之前较低,之后较高

1992-019年已经过半,也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上半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纳税人发现他们最近几个月的工资低于年初的工资。在仔细查看了工资单之后,他们意识到这是由于个人纳税额的大幅增加。

“为什么你突然要付更多的税?”一些工薪阶层感到困惑

事实上,这只是税收计算方法的改变,而不是实际税负的增加。在新税法下,由于采用了“累积扣缴法”来计算税收,将会出现一年内个人月纳税额“先低后高”的现象

,但是,我们需要提醒您,个人所得税现在是按年度缴纳的,因此年度税的总额不会改变,也不会受到每月扣税的影响。此外,从货币的时间价值来看,这种“先低后高”的征税方法实际上对纳税人更有利。什么是

“累计扣缴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收入时,将按照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说,该方法通过减去年初以来的总扣除额(如费用扣除、三险一金、特殊附加扣除等),根据相应的预扣税税率表计算年初以来的应付税款总额。,然后扣除上个月已经预付的税款,计算本月的预缴税。例如,假设一个人2019年的月税前月薪为2万元,未达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社保占收入的17.5%,子女教育的特别附加扣税额为1000元/月,赡养老人的特别附加扣税额为2000元/月,抵押贷款利息的特别附加扣税额为1000元/月他2019年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首先,计算个人的月应税收入,即税前月工资-免税-社会保障缴款-特殊扣除= 20000-5000-3500-1000-2000-1000 = 7500

其次,该人员1月至12月的应纳税额按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扣缴法计算,如表1所示。其中,税率取决于2019年新的个人所得税表,如表2所示。

扣税基数

最后,对表1进行简要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第一步计算7500元。如果是固定工资,每个月的金额都是一样的。这里不考虑年终奖金。事实上,从2019年到2021年底的三年过渡期内,年终奖金将暂时与月薪分开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如2月份累计额=7500+7500=15000元,3月份=15000+7500=22500元,依此类推

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在税率表中查找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例如,5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37500元,属于“36000元以上至144000元”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20英镑

累计应纳税额: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扣除额中扣除,如5月累计应纳税额=37500x10%-2520=1230元

当月应纳税额:即当月工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当月应纳税额减去上月应纳税额,如5月应纳税额=1230-900=330元,6月应纳税额=1980-1230=750元

扣税基数

可以减少税收补偿或退税的情况。

有些人可能认为以上的计税方法很复杂,每月的扣税金额也不一样。那么,为什么要采用这种累积扣缴法呢?

实际上,本单位的税务人员在计算税款时,将本月的收入额和特殊扣除额输入到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软件后,可以直接计算本月应预缴的税款。纳税人无须每月自行计算,因此不会对纳税人造成额外负担。

之所以采用这种预扣税方法,主要是因为如果按照税制改革前的方法提前缴税,在纳税人月工资收入不平衡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在年底申请补税或退税。累积扣缴法将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对于大多数只有一份收入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年度结束时代扣代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额,无需在下一年度申请最终结算申报。同时,即使纳税人需要补税或退税,数额也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太多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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