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对“30天辞职通知”有误解

离职通知

[简介]如今,年轻人能坚持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年数已经大大减少,50%以上的白领有计划在3年内换工作。

我们都知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进行沟通,但最终需要提前30天通知哪些情况?不需要什么其他情况?

这些问题听少校、老唐两位主播怎么说!


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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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银雀诗听和赵/《芒籽》

《30天通知》错误

错误1:员工辞职《劳动合同法》

第37条要求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注意,提前通知只需3天,而不是30天。法律给予雇员在试用期内相对自由的就业选择,这便于检查雇主的适合性。如果

名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内容不适合他们,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这种“通知”不需要书面形式,口头通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如果雇员自愿辞职,雇主无需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

误区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如果雇主提前30天通知雇员,雇主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雇雇员。雇主需要一个合法的解雇理由,而不是将提前通知作为解雇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雇主不能规定提前通知的要求,只要它能证明雇员不符合雇用条件。雇主需要为此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如果

名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错误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真实表示同意,双方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雇主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n指工作年数和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下同),而不是n 1

错误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也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雇主没有法律义务提前通知。当然,在雇佣过程中,雇主最好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员工,以方便员工为再就业做准备,而不要太突然地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根据北京的法律法规,企业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要续签合同。如果通知延期一天,他们只需多付一天的工资。

错误区域5: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劳动者无需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在实践中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各不相同,从主观意图到计算争议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违约或扣减的情况,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难以获得裁决机构的支持。

第6号错误:如果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在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或向员工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提前30天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职工人数减少20人以上不满20人但占职工总数1/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提前30天解释情况并听取意见"是一个法律程序,雇主不得通过向雇员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它。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需要在经济性裁员实施前将裁员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请注意,尽管该报告未被批准,但它不仅仅是为了记录。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减资计划后,发现计划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将责令企业改正。因此,报告行为在本质上等同于“批准”用人单位实施经济裁员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n,而不是n-1。误解

199第7号:如员工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等过失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是立即的,不需要提前30天。

由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用人单位不需要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99错误8:如果雇主和雇员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签订,雇主可提前30天通知雇员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该条例没有对雇主是否需要提前发出书面通知做出任何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除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外,还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忽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典型的非法终止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两倍的工资,还要书面通知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拒绝订立合同,雇主需要书面通知雇员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义务提前30天发出通知。这时,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通知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赔偿违法终止的损失。

199错误9: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员工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职工患病、无行为能力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虽然雇员没有过错,但雇主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雇员后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雇主不必提前30天通知雇员。如果雇主未能提前30天发出通知,雇主可以选择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即“替代一般付款”选择提前30天通知取消或支付一个月的“代付款”,选择权在雇主而不是雇员。

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当用人单位选择支付“代用人单位支付的一般款项”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1(1为代用人单位支付的一般款项)除三种无过错解除情形外,用人单位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支付第1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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