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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到自诉的范围是:故意伤害案件;非法入室案件;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件;遗弃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根据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规定,被告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中国,虽然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所区别,但大多数刑事案件仍然是公诉案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可以从公诉转为自诉。法律规定的从公诉到自诉的案件范围是什么?365律师收集了相关信息,并将立即给你一个详细的答复。
1。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都把起诉作为审判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不会有庭审。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被害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诉案件范围如下:
(1)只通知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案件、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人婚姻案件、虐待家庭成员案件、遗弃案件等。
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件;
(2)非法入室案件;
(3)侵犯通信自由;
(4)重婚案件;
(5)弃船案;
(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是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
以上的八个案件,法院受理后可以将证据不足的部分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不追究责任时,必须向相应机关提供不受理起诉的书面决定。
事实上,只要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等。此时,由于这是一个自诉案件,它必须要求受害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