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双方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因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债权人需要证明他们声称这对夫妇共同负债吗?
网友咨询:作为一个陌生朋友的债权人,我最近急于讨回这笔债务,但我需要证明它是夫妻双方的。谁知道普通债权人如何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北京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高国强律师答:
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当配偶一方的债务,特别是大额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时,确定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和经营,还是基于夫妻的共同意愿。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就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欠第三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规定,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的债务,应当在离婚时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高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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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没有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没有处理离婚后因处分原财产和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导致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1)离婚时,双方未能处理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主张离婚后的权利;
(2)夫妻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但债权人对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鉴定费、鉴定费、转移费和其他财产处置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侵犯他人权益的,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确实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责令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债权人就一方婚前发生的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但是,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已婚家庭的共同生活。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明显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作为个人债务,由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支持其无抚养义务的亲友所欠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应以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对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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